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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征信不良,导致女儿被名校拒绝录取,您怎么看?

  社会在进步,今年还没有看到高考后有类似事情发生。但是看到了子女想去上大学的国际班(就是学费非常贵,双语教学,可能在国外学习两年)和艺术类专业,但是因为父母在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导致不能上的新闻。

  德先生认为上国际班或者艺术类专业,被学校拒绝,是一个正常的事情,这两种班动辄每年学费都在5~10万。因为此时学生还处于被成人供养阶段,这两种专业都是花钱非常多。那么钱从何处来?学生打工兼职是负担不起的,还得需要失信的父母给供养。学校从学业延续的角度,认为其未来可能不能持续上学,拒绝录取也是正常的。如果真的是其父母供养上高价班,那么这笔钱对于债权人来说就丧失了公平性。

  但是如果子女上的是公立大学,接受的是国家统一的高等教育,那是不应该拒绝的。我们不应该因为父母的过错而将子女剥夺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子女还有其漫长的人生未来,他的人生不应该受到严重干扰。

  而且我国的司法解释也说的很清楚,保护孩子的权利也是有的。在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专门做了解释,限制子女入学指的是“那么这个限制入学,是有一个界定。是什么呢?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上的是高消费学校,什么是高消费学校呢?就是比一般的消费高的学校,而且还有一点,就是这个高消费的学校,像私立学校,费用是由这个被执行人支付的,符合这种特定情况,确实是要限制的!”

  同时,有些政审类的高等院校也有此类规定,但是这是有专门的政审条例规定的。专业应该属于具有保密性特性的专业。专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在录取考生之时将面临着重重考验性,所以被拒绝也是正常的。

  在去年,浙江温州的一位同学就碰到了这类事件,考分很高,提前录取,但是专业比较特殊,经过学校通知后,其父母迅速结清了银行贷款,子女也顺利入学了。看来父母是有偿还能力的,拒绝偿还,确实是“失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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