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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贷款人各一栋房同时抵押贷一笔款未还,应先拍卖贷款人房吗?

  我重新梳理一下。应该是你以自己名下的一栋房产为另外一个借款人提供了第三方抵押担保,同时这个借款人还用自己的房产也提供了抵押。也就是说,一笔借款下面有两栋房产抵押担保,对不对?

  题主问是否先拍卖借款人自己名下的房产,我的答案是可能性不大。     第一,要看抵押物的抵押价值够不够贷款总额。以正常的操作,银行会评估抵押物价值,然后打折,这样算出来的金额叫做“抵押价值”。一笔贷款中,如果你的房产担保了60%金额,而借款人本人房产担保了40%,那么即使卖了借款人的房产也不够,自然银行会同时拍卖两套房产。     第二,要看与银行签订的抵押担保合同是约定按金额分别担保还是为全部贷款担保。假设贷款100万,两栋房产各价值100万,抵押价值为评估价打五折,那么刚好可以担保100万。如果是担保全部贷款的话(银行基本都是这样操作),即使其中一栋房产可以单卖到100万,也没用,银行还是会要求两套同时拍卖,因为这对银行来说是一个案子,是同一笔借款下的两个担保物,不分先后。     总之,在这个问题中,银行不大会区分本人还是第三人抵押担保,所以拍卖不会说先拍卖借款人本人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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