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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个人征信报告存争议 待完善

  虽然新推出的个人征信报告对于一直以来在国内备受争议的信用逾期信息“永久制”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改善,并获得了良好的客户体验,但专家称,相较国外发达的信用评级机制,新版征信系统上待完善。

  央行征信中心网站上只显示了三部公开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过,从央行网站日前发布央行副行长杜金富的署名文章可知,《征信管理条例》有望在今年正式出台。

  对此,北京国锦律师事务所韩平律师认为,《征信管理条例》若是央行发布的,它就属于部门规章类的指导性办法,未必带有法律强制性,且在各个地方执行上都会有差异。

  另外,据了解,目前呈现在公众面前的个人征信系统实际上只是一个简版。在这个公开的简版个人征信系统中,显示的只是一些简单的个人信息,而且最近还将用户住址、工作单位、社会保险等信息也隐蔽了。但是,一些银行或央行内部专业的机构则能看到另一个更为全面的个人征信系统版本,在这个版本中,用户的各项资料更为详细。

  专家表示:“在美国征信系统里面,银行、机构和个人看到的数据是完全一样的,因为数据毕竟来源于消费者。现在中国银行看到的是一个完整版本,消费者看到的则是简版版本,这种不对称我觉得不应该,至少对消费者来说不公平。”

  业内律师对此认为:“从法律上来说,不论消费者,还是当事人,他能看什么东西,不能看什么东西,都应该有法律规定或细则进行明确。换句话说,哪些数据仅属于征信系统或者银行系统,哪些数据属于信息公开类,哪些属于部分公开类,哪些是绝对不允许公开的,都应有法律依据。”

  对此,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主任薛洪增律师则提出三点意见:“第一,明确不良信用报告的期限有利于对当事人的保护,不能“一日错而百年黑”;第二,征信系统是社会诚信体系考评中心,应向社会开放,使得公民持合法身份证均可查询,不能只为金融机构服务;第三,征信不能仅限于金融履约诚信录入,应将社会履约诚信也纳入其中,如对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对经济合同的履行,前者强制录入,后者以申请录入。”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新版个人信用报告在法律以及透明度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对此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发达信贷系统的经验、国内专家和用户意见对其进行不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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