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北农村信用社农贷宝小额贷款申请指南
农贷宝小额贷款是指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以农贷宝卡为载体,依托现有信贷管理系统,以电话银行、网上银行、POS、EPOS机等自助机具为科技支撑,面向辖内农户、自然人、个体工商业主等个人客户群体在授信额度、期限内循环使用和归还信贷资金的一种个人贷款业务。
产品特点:一次授信,循环使用,渠道多样,随用随贷。
贷款对象及条件
贷款对象: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服务辖区内的广大农户、种养殖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带头人及农村个体工商户等个人客户。
贷款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0年;
(2)有当地常住户口、有固定住所或经营场所;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5)符合农村信用社评级授信的相关要求;
(6)以担保方式申请贷款的,能够提供农村信用社认可的有效担保;
(7)根据贷款用途,应满足其相应的条件;
(8)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条件。
最高承载额度、期限及利率
最高承载额度:授信网点根据借款人的资金需求、贷款用途、担保情况、还款能力等确定适用信贷业务品种和贷款额度,农贷宝贷款的最高承载额度不超过30万元(含)。
授信期限:农贷宝贷款所承载的授信期限根据用途及具体情况分为一年、二年、三年,授信期限内可分次用信,每笔借款的到期日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其中:权利凭证质押贷款,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权利质押凭证到期日,多张权利凭证质押的,以距到期日时间最近的为准)。
贷款利率:农贷宝贷款利率依据所承载贷款业务品种、担保方式及“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利率定价办法”确定,利率上浮比例以借款合同约定为准。单笔贷款根据借款期限分别计息,自用信之日起计息,至清偿日止息。
申请借款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农贷宝贷款授信申请表;
(2)借款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借款人配偶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状况证明及复印件;
(5)借款人及配偶同意借款的书面证明;
(6)职业及收入证明;
(7)家庭财产证明;
(8)个体工商户借款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
(9)根据农贷宝小额贷款的担保方式的不同,提供其相应的材料;
(10)农村信用社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客户办理指南:
(1)提出授信或贷款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接受贷前调查,并协助做好对担保人的调查;
(4)等待贷款授信答复;
(5)与农村信用社签订循环额度借款合同、最高额担保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
(6)按照农村信用社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抵押登记、质物移交等;
(7)使用农贷宝卡用信和还款。
本文来源于网友自行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