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贷款知识

冒充他人签名贷款 被判骗取贷款罪

  2012年8月,菌农杨某从亲戚朋友处借来8张身份证,并找人做了假营业执照,冒充他人签名,从银行分数次共贷出75万元。贷款到手后,杨某先还了之前的60余万贷款,接着又用剩下的钱继续投资食用菌。结果食用菌生意再次亏损,他赔光自己的全部本钱,无力还贷。走投无路的杨某向警方自首。截至案发,杨某还有约50万元贷款无法偿还。   2012年12月4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金堂法院一审判决杨某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承办检察官称,骗取贷款罪是刑法修正案(六)新增的一个罪名,在此前类似情况一般都按贷款诈骗罪处理,而杨某的情况如果在此前按贷款诈骗罪处理则可能要判3年左右。

本文来源于网友自行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