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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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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包头市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一、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身份证件;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在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少于12个月(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的职工不少于6个月); 

5.具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协议或证明文件;

6.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具备一定比例上的自有资金;

7.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贷款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印在同一面);

2.申请人及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户口首页);

3.申请人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婚或离异由街道办事处或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4.《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原件,配偶如果缴存住房公积金,也需提供;

5.《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书》原件,工资收入应为实发工资并由负责人签章;

6.评估报告书原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20%以上的购房预付款收据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开户银行和账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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