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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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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盐城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贷款申请条件

1.个人及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2.本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的公积金帐户内有不低于6个月的缴存余额;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4.有合法有效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的合同或其他批准资料;

5.所购买的住房主体结构已封顶;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房。

二、申请贷款提供的资料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需填写《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意向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龙卡和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配偶为军官(含士官)的出具军队统一颁发的有效证件;

2.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其相关批准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购买商品住房的,具有售房单位出具的不少于购房总价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具有建修房预算及规定比例以上的自有资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二手住房,选择交易资金托管,用所购房抵押的,另需提供《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主管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查询结果;

5.抵押担保有关材料;

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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