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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民间借贷需要注意的问题(三)

一、借贷要合法。如果明知他人借钱的缘由是从事赌博或其他犯罪活动的,仍然出借的,出借人不仅不会得到债权,还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法律问题。如果另外一方采用一些不法行为胁迫欺诈使对方违心借贷,这种情况则属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有责任的出借人仅仅能讨要本金,没有利息。


二、应当订立借贷协议书。出借人必须要同借款人签订协议书,写明双方姓名,借款数额、时间、期限、利率和违约责任等必要内容。借款金额务必要用大小写分别写明,并要与借贷数额相符。


三、当借款数目庞大时,务必使借款人担保。民间借款服务出借人在出借钱款时,要根据自己对借款人的了解程度,知道对方借款干什么用的,是否有能力还款,来 决定出借多少金额。如果数额较大而借款人偿还能力又有一定的风险,应要求借款人找有一定经济能力的第三人做其保证人,或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财产作抵押。


四、到期的借款要及时的催收。当借款达到约定期限时,出借人应及时催收债款。如借款人到期不还款,经催要不还款时,民间借款服务债权人应及时向法院起诉。 当然,如果借款人暂时确实无力还款,民间借款服务债权人可以在时效届满前让其写出还款计划使时效中断,这样诉讼时效时间就可以以新的还款期限重新计算。债 权人在催要借款时,应当注意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一定不要因为借款人不还款而采取过激行为,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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