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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员收400元“饭钱”被罚万元

一个业绩不错的小额信贷员只因违规收受400元“感谢费”,且第二天就托人送还了,时隔3年被举报后,还是被省农信社小额信贷总部处以1万元罚款。这是省农信社为维护“不喝客户一口水、不抽客户一支烟、不拿客户一分钱”的阳光贷款承诺,雷厉风行处置的该社重组后第一例信贷员违规收取佣金案。

“说实话,没有农信社的贷款,我家的生活不会像现在这么好。”屯昌新兴镇农户王超告诉海南日报记者,在屯昌联社的两次贷款支持下,他家搞的小规模生猪养殖赚钱了,今年搞起的木材生意做得也不错。手里有了余钱,他把房子装修一新,还浇筑了一片面积不小的晒谷坪。“只是觉得对不起李天辉,他可是帮我们贷到第一笔款子的信贷员啊。”

那是2010年1月,看到乡亲们养猪挣钱了,王超和妻子商量着也来搞养殖。正当手中缺钱急得团团转时,经熟人介绍,他认识了屯昌小额信贷部信贷员李天辉。在审查了他家的资格条件后,后者很快就为他家办下了1万元小额贷款。满心感激的他当场就硬塞给李天辉400元钱,“一顿饭都没有吃过就帮这么大忙,想让他拿钱去吃餐饭。”因为心怀感激,后来的历次信用社回访时,他都没有谈及此事。

虽然当时李天辉把钱收下了,但次日他还是把钱交给王超的一位姑表兄弟,希望后者帮忙将钱退还,没想到后者却将钱私自截留,直到3年后“东窗事发”才把钱还给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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