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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贷联盟力推行业规范化

中国P2P网络贷款平台在今年的银行事件后,成为公众舆论中热门话题。事件曝露的是中国银行业在高度金融管制下出现的流动性问题,P2P网贷以传统金融的“革新者”的身份出现,自然引发了各界关注。

P2P网贷当下的交易市场其实是传统银行业的空白市场,所以受银行挑战较少;同时P2P网贷又处在多不管地带,金融业监管当局的一行三会都没有明确的监管权责。因此,也滋生过不少事端。

日前,中国小额信贷联盟(下称中国小贷联盟)正式对外发布了《个人对个人(P2P)小额信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下称《自律公约》),以促进P2P行业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到目前为止,已有55家P2P机构签署了自律公约。

中国小贷联盟P2P行业委员会起草的这份公约要求,P2P服务机构应只提供信息服务,不控制客户资金,杜绝虚假债权,引入第三方审计,定期向行业委员会披露风险指标、贷款成本等运营信息。

此前,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参加互联网大会时公开表示,互联网金融有两个底线不能碰,一个底线是非法集资,一个底线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也被P2P机构奉为了新“圣经”。而事实上,这份《自律公约》的核心内容也是在围绕P2P机构要还原其中间业务的本源,不介入借贷双方交易而设计的。

分析称,P2P网贷纯粹是作为一个第三方,为那些有资金需要的人和那些不知道如何打理资金的工薪阶层提供了一个资金互通的平台。如果仅仅只是单纯的从事线上借贷业务,P2P平台是不会踩到这两条警戒线的。因为,线上业务只是提供借贷信息,平台是不会介入到整个借贷行为的完成过程当中。但是在中国这样一个缺乏完善的信用体系的市场经济环境下,线上业务存在很大的风险,难以维持一个平台的基本运营。所以,国内更多的P2P平台是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模式,也就是O2O。

按照公约,P2P服务机构应严守本分,只提供风险评估、理财咨询等服务,不得占据、集取、挪用、控制客户的出资资金。P2P服务机构的运营资金与所服务的出资人、借款人的资金必须完全分离。P2P服务机构应有足够的资本覆盖基本的运营成本。P2P服务机构的资金管理、交易凭证、银行账单应经过审计机构的审核确认。

加入公约的55家P2P服务机构将选择具有一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定期向P2P行业委员会披露运营情况。P2P平台须做好内部业务信息统计,包括风险指标、逾期90天以上的同账龄逾期率、平均贷款额度水平、客户承担的贷款成本、严重违约的客户及从业人员名单、现有业务可持续的时间等,通过独立审计形成完善的业务报告和信披体系。

P2P服务机构必须清楚地让出资人看到出资金额的实际走向和所处状态;债权匹配数据应经过审计机构的审核确认。P2P服务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出资人账户,以保证在出资、借款、还款、赎回过程中的资金流向对于出资人完全公开透明。计息方法和全部贷款成本不得含有其他隐含成本,且全部贷款成本定期向行业委员会披露。

公约还意在推动行业的征信体系建设,增加P2P机构防范信贷风险的能力。公约支持建立涵盖借款人信息的征信管理系统平台,P2P服务机构定期将借款人数据报送征信系统。

当P2P机构终止运营时,应至少提前三个月通知客户,并留有足够资金覆盖基本运营成本,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在企业终止前借贷双方的贷款合同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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