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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期缩至6年 男子不堪压力退房遭拒

由于银行政策调整,执行货币紧缩政策,原来可分8年还贷的商品房只能按6年还贷,霞浦一男子因无法承受按揭贷款压力,提出断供退房,遭到开发商拒绝。工商介入调解后,开发商退还该男子购房首付款,并补偿利息。

原来去年4月,霞浦的王先生在霞浦县城购置1套某小区的商品房,并缴纳了首付款24.8万元,当时开发商承诺可以分8年还贷。今年5月拟办贷款事宜时,开发商告知,由于银行政策调整只能按6年期限还贷;还贷计划改变,王先生难以承受每月的按揭压力,便提出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退款,并补偿损失,遭到开发商拒绝后,王先生拨打12315投诉。

接诉后,霞浦县工商局12315台立即介入核查。经查,王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12315台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调解,工商人员指出,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缘由而未能如约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难以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银行执行货币紧缩政策,导致房贷年限缩短,这是国家金融政策的调整,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工商人员认为,根据王先生所反映的情况,开发商应退房并支付银行同期活期利息。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开发商退还王先生购房款24.8万元,并一次性补偿利息1万元,同时在办理退房手续过程中,双方必须相互配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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