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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户贷款利率不超9%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2014年山东财政筹集资金5000万元,支持开展财政促进金融支农创新试点,解决养殖主体“贷款难”、“贷款贵”等突出问题。

据了解,在创新试点参与主体方面,山东财政支持省畜牧兽医局与民生、邮储等银行以及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民生、邮储等银行负责为符合条件的养殖主体提供年利率最高不超过9%的低息贷款;省农业融资贷款担保公司在独立审核的基础上,为养殖主体提供担保费不超过3%的贷款担保服务;各级畜牧、财政部门负责对其贷款利率、担保费、保险费等融资成本进行一揽子综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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