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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还贷再贷款是否可取

受周日起央行降息降准影响,个人公积金贷款利息也应声下调,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下调至3.00%,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下调至3.50%。

相比于2014年11月21日调整后水平,在半年多时间里三连降的公积金贷款利息已出现0.75%的利差,一些在2015年前贷款买房的市民因不能马上享受优惠利息,于是便动起了“借钱还贷再贷款还钱”的念头。此举是否可行与可取?1日就此采访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按照现行的贷款利息跨年计算方式,某一年度新调整的利息,对已贷款户而言,只有从次年起才能执行。由此可见,从2014年11月21日,个人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及以下为3.75%,5年以上利率为4.25%,经历三次下调后,至6月28日的五年及以下利率3.00%,五年以上利率3.50%水平,目前已合计产生了0.75%的利差,但对于2015年之前贷款买房的市民而言,这些利息优惠在利率维持现有水平的情况下,只有从2016年起才能享受到,而贯穿2015全年的仍将是2014年11月21日确定的利率水平。

针对市民关切,依照2014年11月21日和2015年6月28日两个利率标准,以公积金贷款30万元、期限30年为例,按照我市公积金贷款执行的等额本金还款法算了一笔账,前者累计利息191781.25元,后者利息则仅为157937.5元,前后相差了33843.75元,新利息让购房者平均每月少还94元多。

而为了提前享受新的利息优惠,有市民动起了“借钱还贷再贷款还钱”的念头,即想先向亲友借钱还上公积金贷款,再申请办理新的公积金贷款,还给亲友所借款项,经此一番折腾,便能够享受最新下调后的优惠利率。

此举是否可行呢?6月30日,晚报就此咨询了兰山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权衡利弊未必得益,“首先,个人公积金贷款目前还有首套房、二套房区别,且不论还款后再贷,先期购房合同已到期,需用新房源信息才能办理,但就采用二套房上浮10%利率就抵消了不少利差。而且按照规定,从还清贷款到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应间隔半年,当前6月已结束,距离2016年正好半年时间,如此折腾已没有意义。”

此外,该负责人还分析表示,即便是先前采用商业贷款买房的市民,采用此法借钱还清商贷,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所借款项,也存在提前还款银行因其违约进行罚息的成本,是否划算还需具体测算权衡才能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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