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向台湾地区银行贷款
网友投稿• 2021-10-19 01:17:31 •阅读125
网8月6日讯,近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发布实施《泉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开展泉台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管理办法》。
这标志着泉台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正式启动,也意味着我县企业可直接向台湾地区银行进行贷款。
按照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泉州金改区内注册成立并在区内实际经营或投资的企业可以从台湾地区注册成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在台湾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借入人民币资金,并通过泉州金改区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资金结算。贷款的利率、期限等事项由借贷双方按照贷款实际用途在合理范围内自主确定。
人行永春支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泉台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的开展,一方面可以进一步发挥泉州金改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满足永春企业生产经营融资的需求,推动境内企业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进永台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流动,为深化永台经贸往来注入新的活力。
如果永春企业要向台湾地区银行进行融资贷款,可走以下步骤:
步骤一:永春企业在泉州选一家银行机构(如A银行)开立对外借款一般存款账户,与台湾地区B银行商定贷款利率期限,提交备案材料;
步骤二:A银行通过泉州人行人民银行向福州中心支行转备案申请;
步骤三: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出具备案通知书;
步骤四:台湾地区的B银行放款;
步骤五:永春企业提款。
本文来源于网友自行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