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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向“婚姻证明”说不 银行贷款为何仍需要

2月19日讯,近日,不少居民发现辖区社区居委会都张贴着一张通知:社区不再向居民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希望居民理解和体谅。

2015年9月21日,我市民政局落实上级指令和要求,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此后越来越多的市民不得不前往社区要求出具未婚证明,在无法证明和核实的情况下,社区苦不堪言。正是基于以上原因,社区才联手,向“婚姻证明”说不。

社区不再开婚姻证明

“社区不再开具未婚证明,是为了响应国家政策,让当事人不再在婚姻登记信息使用部门和民政部门之间往返奔波,切实落实减负政策。”淮川街道新北社区主任余爱霞表示。

去年8月底,民政部在征求教育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等主要婚姻证明使用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下发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公证事项和哈萨克斯坦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以保障大陆居民及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社区也无法真正为居民开具证明。”淮川城西社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社区《关于加强社区公章管理的调研报告》中统计,在涉及50多项社会管理事务中,有三分之二的盖章和证明,社区无法掌握和核实,类似于“未婚证明”就是其中之一,尤其此类证明还涉及到房产、贷款、过户、遗产等方面,稍有不慎就容易陷入纠纷。

新北社区一名工作人员说,去年12月底,有人到社区来要求开具未婚证明,就是用于购房、贷款。“可这位居民一直在外工作,他是否未婚是否二套购房,社区根本无从知晓,又何从作证呢?”

民政局有文件不再出具,社区能力有限无法出具,如果办事时遇到需要出具“未婚证明”的,市民又该怎么办呢。

昨日,记者从民政局有关部门得知,社区不再出具“未婚证明”是为居民减负,从法律角度来说,要求群众出具证明是增加群众义务,因此,办事部门如果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明,必须要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否则就是乱作为,办事群众可以直接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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