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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机构为农民购房贷款扫清制度障碍

网3月21日讯,农村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办农村居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扩大业务范围,支持农民进城购房。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鼓励农民进城定居,购买城市住房。鼓励农民工进城购房是化解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库存的有效办法。

金融机构贷款需要提交收入证明、抵押担保等,农民进城务工大多是临时性的工作,收入很不稳定,缺乏抵押担保物,贷款难成了农民进城买房的主要桎梏。农村金融机构开办农民购房贷款扫清了制度障碍,农村金融机构应抓住这一时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探索农村居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改革路径。

针对农房不同于城市商品房,不易处置变现的问题,在严格管控风险的基础上引入风险共担机制,协调地方政府成立政策性置业担保公司,为进城农民买房提供担保。也可协调地方建立县、镇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农房所在的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回购机制,给贷款双方设立“退出通道”,为农村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解除后顾之忧。

简化程序,让利于民。如收入证明出具机构把范围扩大到村委会等。在利率上对农民贷款买房可适度降低利率,并简化贷款程序,真正让利于农。对具有购房贷款需求的农户进行筛选,细化目标客户群体。对重点目标农户家庭的主要收支状况、信用口碑等实地全面摸排了解,逐户做好情况登记,并存档备案,尽可能地防范信贷风险。

农村金融机构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强和地方政府的合作,不断探索新的路径和办法,在支持农民购房的同时,把农民进城购房贷款打造成新的盈利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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