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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人作担保应考虑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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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人作担保应考虑哪些问题?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那么,贷款担保人作担保应考虑哪些问题?

1.借款人是否可信?

为他人作担保看似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其实不然,因为从担保的那一刻起,就承担起法律责任。一般来说,贷款中的担保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当借款人不能还款时,担保人就需替他偿还,所以“借款人是否可信”是作为担保人的你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2.自己是否有为他人作担保的能力?

除了上述问题以外,你还要衡量一下自己是否有为他人作担保的能力,毕竟你也是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如果借款人所借款项数额较大,小编建议你最好不要轻易许诺为他人作担保。

3.为他人作担保后,自己的贷款是否会受影响?

如果你自己也有贷款的打算,那么就要了解清楚“为他人作担保后,贷款是否会受影响”,如果借款人的债务会记录到你的信用报告中,那么你就要三思了,毕竟个人债务会影响贷款额度的审批。

延伸阅读:贷款担保方式

抵押担保

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质押担保

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保证担保

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抵押加保证

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如今,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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