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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严查个人消费

名记者近日从银监会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者爱国“严苛控管各类经费违法进入地产消费市场”的指示精神,银监会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就加强消费信贷管控专为作出批示、布署,银监会各办事机构迅速行动,将消费信贷流入地产消费市场状况作为管控检验重点项目,加大违规特区政府力度。

在此之前,随着抵押收紧,多地金融机构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一个人事业单位贷款违法流入地产的状况增多,甚至出现消费者贷变身“首付贷”的现像。

银监会相关机构主管透露,目前为止主要采取的管控方式有三种:一是开展可能性整改。上海、广西、天津、贵州、云南等银监局很快布署开展消费者信贷资金流入整改,上海银监局要求重点项目关注“房抵贷”、贷款人或其配偶在短期内兼办多笔的业务、贷款发放后经费很快回流、收入证明了额度显著高于人均收入等可能性特点的贷款的业务;贵州银监局要求逐笔调查报告信用贷款超过50万元、借贷贷款超过100万元、银行卡分期付款超过30万元的经费用作状况。二是加强法规管理工作。漳州、深圳市、贵州、江苏省、新疆等省(区、市)出台多项管控方针,重申管控要求;广西银监局明确要求应以不发放额度超过100万元或限期超过10年的一个人综合性消费者贷款;漳州个别金融机构已将消费者贷的产品的自助提款金额由30万元降为20万元。三是加大管控特区政府。江苏省、天津、漳州、成都等银监局针对消费者贷款用于一个人购房首付的行为进行违法行为,督促整改实施,部份金融机构也对违法挪用资金做了收回处理。

在9月29日召开的新闻报道招待会上,银监会谨慎规制局有关主管表示,将突出重点各个领域和薄弱环节可能性防治,其中,严厉打击“首付贷”,严查挪用消费者贷款经费,防范地产泡沫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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