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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交换生基金管理办法

  西南大学交换生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适应教育国际化的需要,加强与海外友好高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全方位、高起点、多形式地开展国际合作交流项目,规范并提高西南大学交换生基金使用效益,补贴接收交换学生学院培养经费的不足,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接收交换学生学院及接收交换学生指导教师的积极性,特制定本交换生基金试行管理办法。   一、交换生基金来源:   1、学校专项预算拨款;   2、派出交换生交纳的部分项目管理费。   二、交换生基金的用途:   学校交换生基金主要用于:1、补贴接收海外交换生学院(所、中心)的培养费、交通费、学习资料费等;2、资助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我校参与海外交换项目的学生。   三、交换生基金的管理:   西南大学交换生基金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财务处共同管理。基金的使用必须具有计划性,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每年根据各学院(所、中心)实际接收交换生人数、授课语言、授课形式、交换生层次及交换期限等情况,按相应标准在年终将培养费划拨相关学院(所、中心)。   四、划拨交换生接收学院接收海外交换生培养费标准:   单位:元   类别 学历层次 文科 理(工)科   艺术类   半年 一年 半年 一年   汉语授课交换生 本科 800 1600 1200 2400   硕士 1200 2400 1600 3200   博士 1600 3200 2200 4400   英(外)语授课   交换生 本科 1800 3600 2400 4800   硕士 2400 4800 3000 6000   博士 3000 6000 3500 7000   短期(3个月内,含3个月)交换生 视交换生的具体情况参照长期交换生半年经费的40%-80%执行。   五、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基金的合理、高效使用。基金的使用由国际处初审后报分管校长审批,再划拨到相关学院(所、中心)。   六、本管理办法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解释。   七、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二○○七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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