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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

  2006年新的会计制度中,将包装物与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编号为:1412   包装物是指为包装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的材料。   包装物指在生产流通过程中,为包装本企业的产品或商品,并随同它们一起出售、出借或出租给购货方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筐、罐、袋等。用来容纳、保护、搬运、交付和提供商品,其范围从原材料到加工成的商品,从生产者到使用者或消费者   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或使用年限比较短(一般在一个会计年度以内)的物品。它跟固定资产有相似的地方,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在使用时也需维修,报废时可能也有残值。由于它价值低,使用期限短,所以采用简便的方法,将其价值摊入产品成本。   一、包装物存货   (一)包装物存货概念   包装物是指用于包装本企业产品,并随产品出售、出租、出借给购买单位而储存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但不包括企业的各种包装材料,如纸、绳、铁丝、铁皮等,其价值比较小应列入材料进行核算。用于储存和保管商品、产品、材料而不对外销售和出租、出借的大型包装物,因其价值较大,使用时间较长,应根据其价值大小和使用时间长短,分别作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进行管理,不在包装物进行核算。单独作为企业的商品、产品而自制的包装物,以及作为商品而购入的包装物,应作为企业的商品、产成品进行核算,也不作为包装物进行核算。   包装物具有流动性强、流通环节多、容易毁损和丢失等特点,有的还可以反复使用。因此,必须加强对包装物的核算和管理。   从核算方法看 ,包装物的核算与材料的核算基本相似 。企业购入、自制、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包装物的核算,与原材料收入的核算完全相同,不同点主要表现在包装物发出、领用的核算上。企业领用包装物,主要有四种情况:   (1)生产领用包装物,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   (2)随同产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3)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4)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   (二)包装物存货的账务处理   包装物的核算可以按实际成本,也可按计划成本。为了反映和监督包装物的增减变化及其耗损情况,应设置“ 包装物 ”账户进行核算。在采用“五五摊销法”、“净值摊销法”计算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价值的情况下,本账户应设置“库存未用包装物”、“库存已用包装物”、“出租包装物”、“出借包装物”和“包装物摊销”五个明细账户。   1. 生产领用包装物   生产领用的包装物,多数属于内包装,成为产品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种包装物一般不单独计价,随同产品销售后也不回收,因此发出时其成本与产品成本一起结转。   [例1]某企业为生产A产品,领用新包装物一批,计划成本2000元,当月成本差异率为+2%,据此作会计分录如下:   (1)领用时   借:生产成本 2000   贷:包装物 2000   (2)月末结转包装物成本差异   借:生产成本 40   贷:材料成本差异 40   2. 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在产品销售时作为营业费用处理。   [例2]某企业为销售H产品,领用包装纸箱一批,实际成本为1000元,纸箱随同H产品一起出售但不单独计价。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费用 1000   贷:包装物 1000   3. 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包装物   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在产品销售时,其收入作为其他业务收入,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例3]某企业在销售产品时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的新包装物一批,其售价为800元,应收增值税为135元,已通过银行收讫,该批包装物实际成本为810元。   (1)收到包装物价款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935   贷:其他业务收入 8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5   (2)结转包装物成本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业务支出 810   贷:包装物 810   4. 出租、出借包装物   企业为了督促使用单位如期归还包装物,在出租、出借时往往收取不低于包装物成本的押金。出租、出借的包装物在周转使用过程中因磨损而减少的价值可根据情况采用一次转销法或分期摊销法进行摊销。若出租、出借包装物数额不大,可采用一次转销法,在第一次领用新包装物时,结转其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账户(出租包装物)或借记“营业费用”账户(出借包装物),贷记“包装物”账户。出租、出借包装物数额较大的,可通过“待摊费用”分次摊销,在领用新包装物时,借记“待摊费用”账户,贷记“包装物”账户。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到押金时,借记 “银行存款” 账户,贷记“其他应付款”账户。收到租金时,借记“现金”或 “银行存款” 账户,贷记“其他业务收入”账户 。出租 、出借的包装物不能使用报废时,其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账户,贷记 “其他业务支出(出租包装物)”、“营业费用”(出借包装物)等账户。   采用上述账务处理程序,出租、出借包装物一经发出,其价值就在账面上注销,以后收回已使用过的出租、出借包装物时,即使尚可继续使用,也不再作价入账。为了加强对收回的包装物的实物管理,应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   对于出租、出借包装物频繁、数量多、金额大的企业,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成本,也可采用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   无论采用何种摊销方法,如果包装物核算使用计划成本计价,在月末都应将包装物应分摊的成本差异,记入有关的成本费用或支出账户。采用一次或分次摊销时,在出库月末分摊成本差异;采用五五摊销法时,在收不回或报废月末分摊成本差异。   [例4]某企业随产品销售出租包装箱40个,每个成本30元,押金按每个35元收取,存入银行。本月收回包装物,收取包装箱租金 500元,从押金中扣除。包装物价值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作会计分录如下:   (1)领用包装物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 1200   贷:包装物 1200   (2)收到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 1400   贷:其他应付款 1400   (3)退还押金和扣除租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 14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500   银行存款 900   [例5]某企业3月5 日随产品销售出借包装铁桶100只,每只计划成本40元,押金按每只45元收取,当月包装物成本差异率为+2%,该批包装物成本分4次摊销,铁桶按时收回,押金退还,并通过银行结算。作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1)领出出借用铁桶时   借:待摊费用 4000   贷:包装物 4000   (2)收取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 4500   贷:其他应付款 4500   (3)月末结转该批包装物成本差异时   借:待摊费用 80   贷:材料成本差异 80   (4)月末摊销包装物成本时   借:营业费用 1020   贷:待摊费用 1020   以后各月末作与(4)相同的会计分录。   (5)退还该批包装物押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 4500   贷:银行存款 4500   二、低值易耗品存货   (一)低值易耗品存货概念   低值易耗品存货是企业中那些价值比较低或使用年限比较短,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器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在性质上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一样属于劳动资料,可以多次使用,而不改变其实物形态。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其价值比较低,易于损坏,为便于核算和管理,在会计上把它归入存货类,视同存货进行管理。   (二)低值易耗品存货的账务处理   为了总括地反映企业库存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动及结存情况,应设置“低值易耗品”账户。该账户属资产类,其借方登记企业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盘盈等原因增加的低值易耗品的成本;贷方登记领用、报废等原因减少的低值易耗品的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期末所有在库低值易耗品的成本。此外,企业还应按类别、品种规格等进行数量和金额的明细核算。同原材料、包装物一样,低值易耗品也有实际成本计价和计划成本计价两种可供选择的方法,所以上述成本既可以是计划成本也可以是实际成本,其计价内容、增加的核算也与原材料和包装物相似,此处不在赘述。下面主要说明低值易耗品减少的账务处理。   1. 一次转销法   一次转销法是指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将其全部价值,一次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的方法 。这种方法适用于一次领用数额较少 ,价值不高,使用期限不长的低值易耗品。   企业采用一次转销法转销低值易耗品价值的,领用时,按其具体用途将其全部价值摊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账户,贷记“低值易耗品”账户。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将报废残料价值,作为当期低值易耗品摊销额的减少数,冲减有关的成本费用。   [例6]某企业基本生产车间5月份领用一批低值易耗品,计划成本6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 6000   贷:低值易耗品 6000   同时   借:制造费用 120(红字)   贷:材料成本差异 120(红字)    上述低值易耗品在7月份报废 ,残料按计划成本作价为220元入库,则:   借:原材料 220   贷:制造费用 220   2. 分次摊销法   分次摊销法是指按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期限,分次摊销其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一次领用数额较多,或单位价值较大,使用期限较长的低值易耗品。通常按低值易耗品的耐用期限平均计算低值易耗品各期的摊销额,并按低值易耗品的具体用途,将各期应摊销的低值易耗品价值摊入有关的成本费用 。超过了分摊期限 ,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进行摊销。对于提前报废的低值易耗品,应将扣除残料后的差额计入报废当期的有关成本费用。如果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其价值已经摊销完毕,应将其残料价值作为当期低值易耗品摊销额的减少数,冲减有关的成本费用。   [例7]某企业生产车间4月初领用工具一批,实际成本2400元,预计使用6个月,采用分次摊销法摊销其价值。9月末报废时入库残料价值50元,会计分录如下:   (1)领用时   借:待摊费用 2400   贷:低值易耗品 2400   (2)每月末摊销价值为400元(2400÷6)   借:制造费用 400   贷:待摊费用 400   (3)9月末低值易耗品报废时,除作与(2)相同的分录外,还应将残料价值冲减制造费用,即   借:原材料 50   贷:制造费用 50   3. 五五摊销法   五五摊销法是指在领用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在报废时再摊销其价值的另一半并注销其总成本的一种摊销方法。适用于一次领用低值易耗品数量较多、价值较大的情况。   [例8] D企业基本生产车间领用低值易耗品一批,实际成本8000元,采用五五摊销法核算。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1)领用时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 8000   贷:低值易耗品——在库低值易耗品 8000   同时摊销低值易耗品成本的50%:   借:制造费用 4000   贷: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 4000   (2)若上述低值易耗品报废,收回残料估价200元且已入库   借:制造费用 4000   贷: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 4000   同时   借: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 8000   贷: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 8000   借:原材料 200   贷:制造费用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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