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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摊费用的会计处理

待摊费用的概述   又可称预付费用。已经支付但不能作为当期费用的支出,流动资产项目之一。根据我国会计制度,低值易耗品也可列入待摊费用。待摊费用的概念基础是权责发生制,也是配比原则的要求。   中国新会计准则已废除该科目。 待摊费用的内容分析   指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一次支出数额较大的财产保险费、排污费、技术转让费、广告费、固定资产经常修理费、预付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等。企业单位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以及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应作为“递延资产”不得列作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应由本期负担的借款利息、租金等不能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   二、小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应于发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转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小企业发生的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摊销时,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费用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摊销的各项长期待摊费用的摊余价值。 待摊费用的会计处理   (一)   这类费用,虽在本期发生,但在以后各期仍起作用,不应将它全部记入本期生产费用、商品流通费,要由以后各期分摊,以正确计算各期的生产费用或商品流通费。为了反映待摊费用的增减变动情况,应设置“待摊费用”科目。   费用支付时,记入该科目的借方;   费用摊销时,记入该科目的贷方。借方余额表示尚待摊销的费用数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作流动资产。   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在“待摊费用”科目中还核算搭建临时设施、在用周转材料、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以及一次发生数额较大受益期较长的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拆卸及辅助设施费。   (二)待摊费用的归集和分配方法    待摊费用的归集和分配是通过“待摊费用”科目进行的。   1 发生(支付)各项待摊费用时,记入该科目的借方,同时记入“银行存款”、“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应交税金”等相应科目的贷方;   2 摊销的费用一般没有专设成本项目,按受益期摊销时,记入该科目的贷方,按车间部门和费用用途分别记入“制造费用”、“辅助生产成本”、“产品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的借方;   3“待摊费用”按费用的种类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分别反映和监督各种待摊费用的发生和摊销情况。   (三)待摊费用的分录   支付的时候:   借:待摊费用-XX   贷:银行存款(现金)   摊消时:   借: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电话费   贷:待摊费用-XX   至于什么费用需要摊消,那就看这费用是不是属于本期发生(支付)的,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共同负担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固定资产修理费等。掌握原则就是这费用是否能本期一次性进入成本或受益期限是不是比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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