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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借款审计

审计目标 长期借款审计长期借款审计①确定长期借款借入、偿还及计息的记录是否完整; ②确定长期借款的年末余额是否正确; ③确定长期借款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充分。 审计程序1.编制长期借款及利息费用明细表 2.询证长期借款 如果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大.或有关业务内部控制有薄弱环节,应向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函询证借款额、借款利率、已偿还数额及利息支付情况等。 3.验证长期借款期末余额 审查账簿记录,验证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与相关的原始凭证上反映的余额是否一致。 4.审查长期借款抵押、担保情况 审查抵押资产是否确实存在.该资产抵押前的所有权是否确为企业所有。资产价值和实际状况是否与借款合同的规定相一致:借款有担保人时,查明担保人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5.对未入账负债的审查 (1)查阅企业管理当局的会议记录。了解企业决定筹集的全部债务资金的来源: (2)向被审计单位索取债务说明书; (3)向债权人询证负债金额: (4)分析利息费用账户 验证利息支出是否合理,确定实际支出利息是否大于账面反映的应付利息,以查明有无付款利息来自于未入账的长期负债。 (5)审查取得资产的融资方式、复核货币资金的收入来源等 通过审核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未达账项确认借款不入账、支出不入账的问题。 6.审查长期借款合同履行情况 根据长期借款合同有关条款.审查金融机构是否按合同规定及时定额向借款单位发入贷款,借款单位对借款的使用和归还是否履行借款合同的规定,借款的用途和使用是否合理、合法,企业有无违约行为。 7.审查长期借款分类和记账的准确性 审计要点1.审查借款的记录、凭证、银行借款对账单及有关文件,对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大或有关业务的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时,向有关债权人进行函证,以确定借款业务的真实性。 2.审查记录,核对还款日期与借款合同,确定还款的及时性,如逾期偿还需查明原因和责任。审查借款转期的账务处理是否真实,转期手续是否齐备。 3.审查各项借款的日期、利率、还款期限及其他条件,确定长期借款记载的完整性及正确性。 4.根据长期借款的有关资料,验算应付利息费用,验证利息计算及账务处理的正确性,如发现合同规定利率明显偏离市场利率,应作进一步审核。 测试程序(1) 获取或编制长期借款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帐和总帐核对相符; (2) 对年度内增加的长期借款,应检查借款合同和授权批准,了解借款数额、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期限、借款利率,并与相关会计记录相核对; (3) 审查长期借款的使用是否符合借款合同的规定,重点审查长期借款使用的合理性; (4) 向银行或其他债权人函证重大的长期借款; (5) 对年度内减少的长期借款,注册会计师应检查相关记录和原始凭证,核实还款数额。 (6) 检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是否已转列为流动负债; (7) 计算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的各个月份的平均余额,选取适用的利率匡算利息支出总额,并与财务费用的相关记录核对,判断被审计单位是否高估或低估利息支出,必要时进行适当调整; (8) 审查企业抵押业期借款的抵押资产的所有权是否属于企业,其价值和现实状况是否与抵押契约中的规定相一致; (9) 确定长期借款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充分披露。 长期借款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于长期负债类下,该项目应根长期借款"科目的期限末余额扣减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后的数额填写列,该项扣除数应当填列在流动负债类下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单独反映。 注册会计师应根据审计结果,确定被审计单位长期借款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列示是否充分,并注意长期借款的抵押和担保是否已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了充分的说明。 利率计算单利是指在计算借款利息时,只按借款本金计算利息,其前期产生的尚未偿付的利息不再加入本金重复计算利息的计息制度。其计算公式如下:借款利息金额=本金×利率×期数由于长期借款的金额一般较大,因此,在会计核算中,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重要性原则,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需要在每期期末逐期计提。每期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每期借款利息=本金×相应期限的利率复利是指在计算借款利息时,不仅本金需要计算利息,而且前期未付的利息并入本期本金滚动计算利息的计息制度。其计算公式如下:借款期内利息总额=本金×(1 利率)期数-本金=本金×[(1 利率)期数-1]当期借款利息=(本金 截至本期期初累计未付的利息)×相应期限的利率按照国际惯例,长期借款的利息一般按复利法计算。在中国的会计实务中,常常根据借贷双方的约定,采用单利法计算利息。(一)一次性还本付息企业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借入的长期借款,一般都是按复利法逐年计算利息,到期时一次性还本付息。[例1]某股份制企业于20XO年年初向银行借入5年期的长期人民币借款800 000元,年利率为10%,每年复利一次,到期时一次性还本付息。该借款每年年末计提的利息费用如下:第一年:800 000×10%=80 000(元)第二年:880 000×10%=88 000(元)第三年:968 000×10%=96 800(元)第四年:1 064 800×10%=106 480(元)第五年:1 171 280×10%=117 128(元)该项借款的5年利息总额为:800 000×[(1 10%)5—1]=488 408(元)(二)分期偿还本息在实务中,有些借款合同约定长期借款分期偿还,即企业取得长期借款后,分期、分批地偿还借款的本金和利息。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企业归还了一部分本金和利息,以后计提利息时就只计提未偿付的本金和利息部分的利息,而不需再计提已偿付的本金和利息部分的利息。例如,在例1中,约定于第四年年末偿付第四年年末时本利和的一半。在这种情况下,前4年年终计提的利息费用不变,其他计算如下:第四年年末偿付的金额=800 000×(110%)×4×50%=585 640(元)第五年计提的利息费用=585 640×(110%)=644 204(元)(三)分期付息、到期还本有时候,贷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间每年年终计算并支付利息,到期时一次性归还本金。在这种情况下,每年支付的利息费用相等,即:利息费用=本金×年利率在例1中,若其他条件不变,利息于每年年终支付,则每年年终支付的利息为:800 000×10%=80 000(元)(四)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取得的专门借款,在符合前述资本化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计算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并将其计人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按照中国借款费用会计准则的规定,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应与发生在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上的支出挂钩。在应予资本化的每一个会计期间,因购置或建造某项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利息,其资本化金额应为至当期末止购置或建造该项固定资产的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资本化率;如果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还应当将每期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作为利息的调整额,对资本化率作相应调整。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公式为:每一个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至当期末止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资本化率其中,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应按每笔资产支出金额乘以每笔资产支出占用的天数与会计期间涵盖的天数之比计算确定。其计算公式为: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每笔资产支出金额×每笔资产支出占用的天数/会计期间涵盖的天数) 审计案例注册会计师李海审计甲公司2000年度的会计报表时,注意到“长期借款”项目的附注披露如下: 长期借款2000年末余额为14780万元,具体如下于是,李海在审计甲公司长期借款时,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和审计处理为: 1、索取所有借款合同的复印件,并对合同所载明的借款单位、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介入日期以及借款条件,分别进行审阅后,计入审计工作底稿; 2、对长期借款项目所计入的利息按照合同规定的利率和实际介入的日期、天数,计算确认其正确性; 3、检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是否已转列为流动负债,确认甲公司想B银行第一营业部的借款12800万元应转列到“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 4、审查长期借款的抵押资产所有权是否属于甲公司,其价值和现实状况是否与抵押契约中的规定一致,确认甲公司向B银行第一营业部的借款12800万元的抵押物品——厂房超过甲公司厂房的30%,甲公司应履行公开披露的义务。 参考资料[1] 自考365网上辅导 http://www.4juan.com/html/zhucekuaijishi/cpa_shenji/20079834772110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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