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网友投稿• 2022-02-02 11:52:38 •阅读107
什么是公路货物运输合同[1]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国内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企业与其他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以及个人或联户之间,为了实现特定货物运输任务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要求托运货物的一方,称为托运方,承接货物运输任务的一方,称为承运方。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主体资格包括:公路货物运输企业及其他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方必须持有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营业执照。否则,承运方无权对外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运输执照的主体包括:专业汽车运输企业(国营或集体)、工业企业运输队(在完成本企业运输任务以后所承接的任务)、联合运输企业和农村经营运输的专业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1]
- 货物的名称、性质、体积、数量及包装标准;
货物起运和到达地点、运距、收发货人名称及详细地址;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货物的交接手续;
批量货物运输起止日期;
年、季、月度合同的运输计划(文书、表式、电报)提送期限和运输计划的最大限量;
运杂费计算标准及结算方式;
变更、解除合同的期限;
违约责任;
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 ↑ 1.0 1.1 1.2 梅燕.《帮你定合同——企业签约实务》[M].人民中国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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