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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省域一体化助推长三角公共资源要素共同市场建设

  实施区域发展战略是新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竞争力提升的重要抓手,长三角是其中重要一极。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长三角不仅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更是当前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支撑力。

  建设公共资源要素共同市场对于推动区域一体化具有基础性意义,近期发布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明确要求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长三角产权共同交易市场,推进水权、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知识产权以及数据资产等各类产权公开交易,这为长三角公共资源要素市场建设指明了方向。

  建设公共资源要素共同市场是区域一体化的“先导”

  公共资源要素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其流动性和配置效率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高低。当前,长三角公共资源要素共同市场建设不充分,要素配置效率不高。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此前对公共资源要素市场一体化发展提出了要求,明确指出要促进资源跨区域交易,积极稳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跨省域合作。

  如何牢牢抓住提升全域资源配置总体效率这一“牛鼻子”?重点在于把握公共资源要素的特定属性,深度挖掘其公共属性以及政府可控力。基于此,2019年12月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强调完善跨区域产权交易市场,推进现有各类产权交易市场联网交易,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共享,建立统一信息发布和披露制度,建设长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

  此后,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具体要求和建立健全统一开放要素市场的一揽子政策方针,长三角地区在努力构建跨区域先导区示范区过程中,积极推进公共资源要素共同市场建设,正在实现由行政区为主导的传统发展模式,向以高层次行政区划协调为支撑、经济区为主导的新发展模式转变,公共资源要素共同市场不断孕育成长并助力区域一体化发展。

  长三角公共资源要素共同市场建设应以省域一体化为基础

  构建跨区域共同市场的基本路径有两种:其一是先行建设跨区域的示范区,各区域都有相应的模块参与其中,随后视情况积极促进其由小及大,最终覆盖全域;其二是各区域内先行一体化,待时机成熟打通地区限制后实现跨区域一体化。

  就前者而言,长三角率先探索设立了由地理位置相邻的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和浙江省嘉善县“两区一县”组成的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通过协作共建,不仅实现了经济发展的互补连接,也建立了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八大领域二十项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共用的新机制,突破原有行政区划、推进一体化建设的成效明显。

  就后者而言,长三角三省一市积极推进所在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及公共资源要素市场省域内整合建设,省域一体化成效明显――探索出线上整合、物理整合、化学整合等模式,实现“省市共建、市县一体”和交易数据归集,并在交易电子化、服务标准化、队伍专业化等方面持续发力,不仅夯实了传统交易项目基础,也进一步拓展了农村产权、环境产权等交易新领域。

  综上所述,两种路径各有特色、并行不悖,对跨区域共同市场建设都具有积极意义。当前面临的现实问题是,示范区相对地域面积较小,协调推进的支持力度较大,在满足帕累托改进的状态下进行系统性制度重构的难度并不大,但未来要推广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层次、结构和特色差异明显的长三角三省一市全域,难度系数陡增。因此,从现实情况看,在长三角公共资源要素共同市场建设过程中,既要推动小区域先行示范,更要抓好所在区域共同市场的建设,夯实省域一体化基础,才能为构筑区域共同市场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推进省域公共资源要素共同市场构建重在创新

  省域公共资源要素共同市场构建面临内外两难的选择,对内要采取措施缩小省域内不同市县之间的差异,对外要为从省域一体化走向区域一体化预留空间和接口,这就要求必须有创新的思路和举措。

  从基本考量和思路选择看,省域公共资源要素共同市场建设要关注三个方面:一是向着区域一体化迈进。围绕融入长三角共同市场建设的终极目标,长三角三省一市对共同市场建设的基本问题要有一致的判断,需要在交易制度、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方面进行统一。二是保留省域一体化特色。在符合长三角共同市场建设基本要求基础上,最大限度允许和鼓励各省域创新发展,比如,交易标的可自主拓展或缩减,省域内交易平台数量可自主确定。三是谋划分领域分阶段推进。对标长三角共同市场建设目标,考虑不同领域复杂性和难度系数的差异,明确时间节点,统筹安排推进。

  从亟待推进的重点任务看,省域公共资源要素共同市场建设重在实现三大目标:一是以资源要素自由流动保障居民高品质生活。区域共同市场建设旨在实现各类资源要素自主有序流动,通过要素流动进一步熨平差距,实现城市群内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一体、水平相当,进而促进长三角城市群居民更加平等、便捷地享有公共服务,保障长三角城市群居民的高品质生活。二是以资源要素一体化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进入要素市场建设的新阶段,不仅要扎实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体系建设,更要积极探索与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紧密相关且具有强外部性特征的环境产权及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市场的建设。三是以政府监管一体化保障社会高水平运行。无论是美好生活建设还是高质量经济发展,都有赖于社会高水平运行,其核心在于政府的一体化监管。要在一体化监管基础上,着力破解市场开放协同、营商环境优化等市场化体系构建方面的问题。

  从具体举措来看,当前推进省域公共资源要素共同市场建设应关注三大重点:一是注重数字化运用。以上海智慧城市建设、浙江数字治理等为代表的数字化应用场景不断拓展和迭代升级。要跳出分区域、分领域的视域局限,站在整体智治的高度,着力实现数据的全领域归集、全标准化处理、全方位运用和全过程支撑,为共同市场建设提供技术支撑与精准撮合。二是注重平台化建设。共同市场建设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双边市场价值发现功能,市场中买方或卖方数量的集聚是前提条件,因此要积极推进共同市场平台建设,以强有力的平台支撑为共同市场建设提供有效载体,省域内应尽快整合建成统一的市场平台。三是注重制度化保障。充分发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先行先试的自主权利,进一步明确各主体职责边界,探索设置公共资源要素交易领域的行政处罚规则,完善信用惩戒制度等共同市场建设核心制度,以及GDP核算、税收利益合理分配等支撑制度,为共同市场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作者单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文章来源: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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