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财经资讯

实控人拥有控股股东表决权比例大变动消息未及时信披 鑫科材料及实控人遭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5月13日,鑫科材料控股股东霍尔果斯船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船山文化”)及实际控制人李瑞金遭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经查明,2022年2月19日,鑫科材料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称,2021年12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船山文化与尹妙卿、张宝元、黄景温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尹妙卿、张宝元、黄景温分别认缴出资1.272727亿元、1.197861亿元、1.197861亿元,分别占增资后船山文化总股本的17%、16%、16%,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瑞金出具了《表决权委托函》,自愿在持有船山文化股权期间将相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李瑞金行使,李瑞金及尹妙卿、张宝元、黄景温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增资前,李瑞金持有船山文化52.38%的股份。增资完成后,李瑞金持有船山文化26.71%的股份,实际拥有船山文化75.71%的表决权,仍单独决定船山文化执行董事的委派,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交所指出,公司实际控制人拥有控股股东表决权比例发生较大变化,应当及时披露,但公司迟至2022年2月19日才予以披露,信息披露不及时;鑫科材料控股股东船山文化及实际控制人李瑞金本应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时告知公司并披露上述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事项,明确市场预期。但船山文化及李瑞金未就上述股权结构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2月19日才予以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本文来源于网友自行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