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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只能上2次厕所 一次15分钟?促销员因上厕所被辞 山姆回应 当地人社局介入

  上班时上厕所次数还有限制?近日,一则#山姆促销员称1天只能去2次厕所#的话题冲上热搜。

  有媒体报道,浙江杭州一山姆会员店促销员因上厕所被开除。该名促销员称,公司要求一天工作时间只能上两次厕所,一次15分钟,而且必须报备。

  5月31日下午,记者致电山姆会员商店丁兰店,工作人员对此回应:“我们正在跟第三方公司沟通,因为这个员工是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合同……我们是没有规定上厕所次数的,但一些岗位有特殊性,要求正常报备离岗时间也是为了确保能够及时回到工作岗位。”

  杭州山姆会员商店有限公司则表示:“公司有专门的团队和同事在负责此事,目前事情正在处理中。”

  6月1日下午,杭州市上城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上城发布”发布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报称,针对上述事件,该局已于5月31日立案并开展调查。

  山姆促销员称一天只能上2次厕所

  一次15分钟

  据1818黄金眼报道称,在杭州丁桥的山姆会员商店当促销员的王大姐,前几天收到了辞职申请表,上面写着违纪开除。王大姐说,走到这一步的原因,仅仅是她想去上个厕所。

  王大姐说,5月22日下午4:25,有人和她换岗后,她和另一名同事去上厕所,途中遇到了主管,主管问她们去哪里?王大姐称要上厕所,主管表示饭前半小时不能上厕所,王大姐和同事就转头回到岗位。

  后来主管在工作群里发了一张警告,警告显示:下午4:25王大姐和另一名同事去用餐,要发一张警告单,希望其他同事引以为戒。

  王大姐那位同事回复说,她们不是去用餐,只是去上厕所,工作人员说没有任何借口,说得很清楚,餐前半小时不能去卫生间。

  王大姐收到过一份违例记录单,上面说她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在非用餐时间离岗用餐。她告诉记者,当时工作人员说要罚款100块钱,她不认可,就没有在这上面签字。

△图源:《1818黄金眼》

  王大姐称,自己不知道饭前半小时不能上厕所,主管称一天只能上2次厕所,但是工作手册和劳动合同上都没有这项规定。“公司规定一天只能上2次厕所,一次15分钟,超时了就会警告,超过2次就要求走人。”

  王大姐说,自己一天上班九个小时,以早班为例,上午9:00上班,下午5:45下班,用餐时间45分钟。午饭是中午12:15到下午1:00,晚饭从下午4:40开始,她所说的一天只能上两次厕所是指工作时间之内,不包含用餐时间。

  她给记者看了一个微信群名“暂时离开报备群”。大伙说得最多的是“1号”,王大姐解释1号就是上厕所,在群里报备超出15分钟就警告。

  王大姐说超市内部比较大,从她那天站的位置到厕所可能要花一两分钟,所以一般都是到了厕所以后才在群里报备。5月22日那天,由于主管不让上厕所,她跟同事最终也没去,直接回到了岗位上。

  5月24日,她收到一份辞职申请表,上面写着“违纪开除,已提前结算5月工资。”

  5月25日,她又收到限期回复违纪行为的通知,上面说她出现2次违纪行为,一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二是当众辱骂管理层主管。

△图源:《1818黄金眼》

  5月31日下午,记者致电山姆会员商店丁兰店,工作人员对此回应:“我们正在跟第三方公司沟通,因为这个员工不是与我们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是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合同。我们自己作为员工,觉得事实与新闻上的表述可能有误差。”当被问及是否对上厕所次数有规定时,该工作人员称,“我们是没有规定的,但一些岗位有特殊性,要求正常报备离岗时间也是为了确保能够及时回到工作岗位,这肯定是需要的。”

  随后,杭州山姆会员商店有限公司就此事回复记者:“公司有专门的团队和同事在负责此事,目前事情正在处理中。”

△图源:《1818黄金眼》

  当地人社局称已立案

  6月1日下午,杭州市上城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上城发布”发布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报称,针对上述事件,该局已于5月31日立案并开展调查。

  经初步核查,反映人王某与广州市达生市场推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达生”)建立劳动关系,被安排在山姆丁兰店从事促销员工作。目前调查发现,广州达生企业规章制度中未有关于“上厕所次数”相关规定,但员工上班时间上厕所确需报备。相关调查取证工作仍在进行,后续将根据事实依法依规处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人民网评企业应人性化管理

  人民网6月2日发表评论称,一天只能如厕2次,一次15分钟,这一规定太霸蛮,也太不近人情,太缺乏基本的人性化。人有三急,这上个厕所岂能限定时间、限定次数?

  谁该为这起荒唐事负责?无论杭州山姆丁兰店还是广州达生,都难以脱掉干系。当地监管部门已表示“将根据事实依法依规处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介入,公平处理,方显履职尽责。

  从媒体报道看,涉事企业的不合理乃至不合法规定颇多,比如饭前半小时不能上厕所,再比如“超时了就会警告,超过2次就要求走人”。此外,还乱罚款,任性辞退员工等等,都让人错愕。这是把员工当成了“包身工”?

  不尊重员工,不可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不尊重法律,不可能行稳致远。不管任何企业,都要遵纪守法,尊重员工,善待员工,让员工感受到温情。

  近年来,坊间经常讨论企业如何构建人性化管理模式、企业如何实现人性化管理。企业治理包罗万象,但人性化不可或缺。追求人性化,不是惯着员工,员工犯错了违规了乃至违法了都纵容,而是通过富有人情味的制度安排,让员工激发敬业精神和发挥创造力。换言之,人性化治理是一种双赢。

  然而,揆诸现实,一些企业连法律都不放在眼里,遑论人性化。比如有的企业因员工在朋友圈吐槽“羡慕人家工资按时发放”就被开除,有的企业因员工上班时间听音乐就通报警告,有的企业热衷于乱罚款,员工迟到一次罚款1000元,有的企业要求员工上班时上交手机统一存放,下班才能拿,还有的企业动辄在员工如厕上大做文章,对如厕次数和时间“拿捏”得死死的……

  这些管理都是粗暴的,甚至涉嫌违法违规的。把员工当贼防,或者当机器使用,完全物化员工,这样的企业能发展长久吗?

  企业管理应有人性化,因为被管理的对象是人,对员工不能缺少人情、人性和人道主义,你不尊重人,人不尊重你。对于员工来说,想“摸鱼”的方式有千万种,他们一旦磨洋工,企业也无法良性运行,这是双输。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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