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茂拟私有化中国宏泰发展 最高代价为25.65亿港元
6月10日,中国金茂(00817.HK)和中国宏泰发展(06166.HK)联合公告,中国金茂拟私有化中国宏泰,并撤销中国宏泰股份在港交所的上市地位。
中国金茂在公告中表示,私有化计划包括注销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中国宏泰股份总数约60.20%的股份,包括非控股股东计划股份[即计划股东(不包括中国宏泰控股股东)持有的所有中国宏泰股份,占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中国宏泰股份总数约26.02%]及控股股东计划股份[即中国宏泰控股股东持有的所有中国宏泰股份(不包括存续股份),占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中国宏泰股份总数约34.18%]。
若上述计划生效及实施,所有非控股股东计划股份将予以注销,以换取支付非控股股东注销价每股非控股股东计划股份现金2.4港元,较中国宏泰股份于最后交易日在港交所报收市价每股1.84港元溢价约30.43%;所有控股股东计划股份将予以注销,以换取支付控股股东注销价每股控股股东计划股份现金2.13港元;紧随计划股份注销后,中国宏泰已发行股本将通过按面值向中国金茂新发行中国宏泰股份(入账列作缴足)而增加及恢复至其先前数额,因此,紧随计划实施后,已发行中国宏泰股份总数约90.1%将由中国金茂持有,而已发行中国宏泰股份总数约9.9%将继续由利东(中国宏泰控股股东及中国金茂一致行动人士)持有。
根据上述假设,计划、购股权要约及可换股票据要约项下应付的最高现金代价约25.65亿港元。中国金茂拟以其内部现金资源拨付实施计划、购股权要约及可换股票据要约所需的全部现金金额。
中国金茂入主中国宏泰发展可追溯至2021年。
2021年6月28日,中国金茂认购了中国宏泰约1.23亿美元可换股债券。值得一提的是,当日中国宏泰发就按时全部偿付了2021年到期的1.8亿美元债。同时,中国金茂公告称,公司拟以约为14.81亿港元的价格收购中国宏泰29.9%股权,约合4.94亿股。至此,中国金茂成为该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在该交易完成后,卖方王建军及其妻子赵颖为中国宏泰发展的控股股东,持有44.08%股权。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双方的约定,中国金茂手持的这笔可换股债券最终可转换约3.14亿股股份,相当于中国宏泰已发行股份的19%,经发行换股股份扩大后的中国宏泰总股数的15.97%。若这些债券全部转换为股票,加上中国金茂已有的股权,中国金茂在中国宏泰发展的持股比例将超过公司创始人王建军及其家族,从而成为公司的最大股东。
在此次公告中,中国金茂表示,在私有化计划完成后,中国宏泰保留利东作为中国宏泰发展股东至关重要,中国金茂可凭借利东在管理中国宏泰的业务及营运方面的经验及长期参与,以确保中国金茂及中国宏泰之间的协同效应及合作的利益继续得以实现,这将增强中国金茂及中国宏泰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并有利于中国金茂及中国宏泰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另外,中国宏泰已申请公司股份自6月10日上午9时正起在港交所恢复买卖。
对于私有化中国宏泰一事,中国金茂认为,由于中国宏泰主要从事土地开发及大型产业市镇的开发及运营,中国金茂可通过中国宏泰发展私有化增加其控制权并进一步实现投资中国宏泰发展的利益,即实现多个城市运营项目的收购,获得相关资源以提升产业园吸引商业及投资的能力,并进一步加强政企合作,均符合中国金茂房地产业务的战略发展。
官方资料显示,中国宏泰产业市镇发展有限公司1995年创建于河北省廊坊市,公司以产业构建、园区运营和基础设施投资为核心业务。2014年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的战略业务板块包括通航、大文旅、大健康、科创、能源和工业设计。
中国宏泰2021年的年报数据显示,2021年公司实现收入15.27亿元,同比减少36.3%,其中,土地开发项目收入12.91亿元,同比减少40.4%;物业销售收入1.95亿元,物业租赁收入4104万元。另外,公司毛利9.79亿元,同比减少41.4%,归属股东净利润1.71亿元,同比减少79.76%。
截至2021年末,公司提供规划、开发及运营合计服务8个产业城市项目。包括位于河北省廊坊市的龙河高新区;龙河商务休闲度假基地;广阳科技孵化园;永清宏泰产业市镇园区;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的石家庄通用航空产业市镇园区;石家庄藁城宏泰产业市镇园区;位于湖北省鄂州市的宏泰鄂州产业园;及位于湖北省武汉市的武汉开发区通航产业综合示范区。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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