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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公司申请公募资管子公司获反馈 架构安排成监管关注重点

  日前,证监会披露对中金公司(601995.SH)申请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反馈意见,其中要求中金公司就资管子公司的发展规划与定位、与全资子公司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基金”)防范同业竞争、利益冲突、利益输送的安排进行说明等。

  作为监管首次对这类已有基金子公司再申请公募资管子公司的案例反馈,业内认为这将为不少有类似情况的券商提供参考。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统计,目前包括中金公司在内共计12家券商正在申请设立资管子公司,这其中不少头部券商都持股有公募基金公司,例如中信建投(601066.SH)持有中信建投基金75%的股权,国信证券(002736.SZ)持有鹏华基金50%的股权。

  防范与旗下公募同业竞争

  证监会反馈意见共六个问题,其中包括该资管子公司发展规划、定位方面的架构和部分人事、业务安排等。

  具体来看,架构安排上,反馈意见要求中金公司就资管子公司的发展规划与定位、与全资子公司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防范同业竞争、利益冲突、利益输送的安排进行说明,并说明与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关于资管业务划分方案的落实情况。

  人事安排上,反馈意见要求对资管子公司拟任总经理在中金公司担任资管部负责人、执行负责人时的工作职责区别进行说明,并补充其在工作任职期间不同职务的履职时间段。同时,要求提供资管子公司拟任合规负责人符合《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关条件的证明文件,并请说明拟任合规负责人在资管子公司设立后是否专职。

  业务方面,反馈意见要求中金公司结合最新情况,更新完善资产管理业务了结计划。其中要求论证设立资管子公司承接业务,是否适用集合资管计划合同中关于“被依法取消集合计划管理资格的,管理人职责终止”条款;资产管理业务了结计划未对部分资管计划的委托人不同意因设立资管子公司导致管理人变更的情形进行安排,请予完善;资管子公司设立后、公司存量财富管理类资管产品转移至中金财富前的衔接安排。

  此外,反馈意见还提到了需更新中金公司及资管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模拟测算表,以及拟设资管子公司的《新设企业名称保留告知书》中企业名称保留已过期,要求补充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上述六个问题中,架构问题受到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记者查阅中金公司2020年招股书发现,从中可以较为清晰地看到在申请设立资管子公司以前,其资管业务的架构安排。

  具体而言,中金公司通过资产管理部、中金基金、中金资本、中金香港资管(主要开展境外投资管理业务)等部门或子公司开展投资管理业务。资管业务隶属于中金公司投资管理业务之下,与基金管理业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是平行关系。其中,境内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包括养老金业务、机构业务以及零售业务。业务形式主要包含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在该架构下,资管业务与其他子公司如公募基金、中金财富有较为明显的区隔。不过,在申请设立资管子公司并谋求公募牌照的情况下,其公募产品将不再有200人和资金门槛的限制,如何与中金基金区隔,值得考量。

  同时,在业务上,上市前后,中金公司的资管条线与财富管理方面就有一些调整和协同。例如上市前,原中金财富资产管理部管理的产品划入了中金公司资产管理部管理的境内资产管理产品。同时,资管的零售业务,针对财富管理业务客户推出过一系列定制化产品,以助推业务协同发展。2021年中金公司与中金财富的业务整合进一步深入。根据彼时的公告,中金公司将作为母公司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股票业务、固定收益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私募股权投资业务,中金财富作为子公司仅开展财富管理业务。这意味着中金财富相关业务的剥离和融入将在一段时间内持续推进。

  可以看到,这种整合和新设接踵而至,理顺架构和业务成为这类已持有公募基金、在“一餐一空一牌”新政后,有意设立公募资管子公司的券商亟待重视的问题。

  转型之下新设资管子公司成“必选”

  某正在推进申请资管子公司的头部券商相关人士对本报记者提到,在向证监会提交申请设立资管子公司的材料之前,公司要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内部要围绕设立资管子公司的架构、业务、人事等规划进行多方面的论证,专业团队如律师等也会对这些安排的合规问题等等方面进行论证。在该人士看来,资管子公司的申请是大势所趋。“在‘大财富’‘大资管’的发展背景下,券商资管必须转型,而公募化已成行业趋势。过去券商资管并非没有管理能力,但‘大集合’(在2013年新《基金法》出台前超200人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受限后,相关产品有200人的人数限制,投资门槛也比较高。拥有公募牌照后,门槛降低,能够服务更多的投资者。”

  中金公司资产管理部相关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实际上,设立资管子公司并布局公募业务能够促进加快券商资管业务的转型发展,在多个方面对行业发展产生有利影响。”

  在他看来,从机构发展角度,设立资管子公司参与大资管行业竞争,是坚持专业道路、尊重行业规律的必然选择。通过设立资管子公司,有利于机构结合资管业务的发展规律,提升治理的有效性,注重机制和文化建设的长期性,保障人才团队的稳定性,提高业务创新的灵活性,强化风险管控的可靠性,促进资产管理业务形成权责明晰、流程顺畅、管控有效的闭环,从而既能够保障资管的专业化经营、实现快速稳健发展,又能够与证券公司其他金融业务在合法合规基础上形成良性互动,迅速提升证券公司集团化经营管理水平,带动和强化证券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从业务发展角度,设立资管子公司有利于更好满足包括零售客户在内的各类投资者的综合性金融服务需求,是券商资管布局公募赛道的关键一环。设立子公司并获取公募牌照、开展公募业务,有利于券商资管进一步拓展客户基础,丰富产品和服务内容,并以更广阔的、更具竞争力的平台,吸引各类人才加入,为团队长期成长提供更大空间,从而以更强的团队能力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综合金融服务,切实加快券商资管业务的转型发展,有效提升服务居民财富管理需求、服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服务实体经济与国家战略的能力。

  从行业发展角度,设立资管子公司也有利于发挥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资管领域的独特作用,促进大资管行业高质量发展。证券公司的资管优势在于比较突出的证券投资管理能力,参与资本市场投融资形成的产品设计实力,以及丰富的机构、企业、财富管理客户资源与专业服务能力。由证券公司设立资管子公司,既有利于推动加大资管业务投入,持续提升投研能力,又可以在充分满足合规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协同母公司的投行、研究、PE、经纪、资本中介等部门,在客户获取和资产创设上体现差异化竞争优势,更好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推动资产管理行业的改革发展与转型创新。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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