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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监管科技白皮书》划重点:为何发端于金融监管?还有哪些痛点需要解决?

  腾讯云、腾讯安全、腾讯研究院联合毕马威近日发布《监管科技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首提“监管科技(RegTech)”新内涵。监管科技为何发端于金融监管?科技与监管之间有着怎样的关系?当前监管科技还有哪些痛点?

  监管科技为何开端于金融监管?

  监管科技在2015年发源于英国,国际上广泛应用于金融监管领域。

  相较于金融科技(FinTech)诞生多年、且已于2016年通过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形成了全球共识定义,监管科技仍是科技赋能行业变革中的“新生代”。

  2015年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提出,“RegTech是FinTech的一个子集,旨在通过科技手段更有效率地促进监管要求的落实。”这是国际上首个官方层面对于监管科技的定义。

  “当时是因为全球环境下金融科技在蓬勃发展,但Fintech这个新事物带来了很多新风险、新挑战,并且它里面有很多科技应用,传统的监管手段并不能够满足到这种新的商业环境下的监管要求,因此就诞生了‘监管科技’这个新名字。” 毕马威中国智能应用服务主管合伙人赫荣科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

  他表示,鉴于海内外目前尚未对监管科技形成定义共识,白皮书将监管科技新内涵定义为“以可持续发展与社会价值为牵引,促进监管质效提升、服务产业有序运营、健全监管生态发展的全领域新技术应用”。

  监管科技的发展虽源于监管机构(G端)的要求,进而由被监管机构(B端)承接落位,但最终的价值受益者仍是各项经济活动的C端客户。

  腾讯安全副总经理、监管科技首席专家杜明灯向界面新闻指出,之所以监管科技从金融领域开始,其实与国内近几年的发展有很大的关系。“国内近几年经济发展非常快,在这个发展过程中,逐渐暴露了非常多的行业风险,最先暴露出来的即是金融的风险。”

  “大概从2016年互联网金融开始爆发,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也开始呈现,监管这时候呈现出相对滞后的状态,新兴业态出来之后没有出来适当的监管制度或监管方法,这时候新兴业态风险敞口就增大了。” 杜明灯认为,金融风险对应的国家监管是金融安全的一部分。

  科技如何助力金融监管?

  科技和监管大体上是一种相伴相生的状态。

  腾讯安全副总裁黎巍告诉界面新闻,监管科技发展会明显感知到有两个发展不平衡。“作恶成本和防御成本是严重不对等的,可能花几十块钱、几百块钱就可以完成一次作恶,但是如果要去防范它,投入的是几百万、上千万。”

  另一方面,黎巍认为新兴业态发展非常快,如当前看到的数字货币、NFT等,相对来讲,这种快速迭代对于监管效率和效能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能需要一些更加先进的、更好的科技手段去助力监管。”

  黎巍特别指出,包括金融在内,主要还是伴随着整个数字经济发展起来的。“未来一二十年,数字经济在中国乃至全球都会推动技术的长足发展,所以一定会衍生与之相匹配的各种监管科技和工具手段。”

  杜明灯认为,监管科技未来有几个应用的大方向。比如,反洗钱领域。“中国反洗钱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接下来也要与国际接轨,也面临国际反洗钱监管的要求,这是基于中国不断开放的背景之下。”

  此外,合规是一个大的方向。比如金融方面,杜明灯指出,从外部环境来看,近年来随着我国新金融业务的快速发展及新科技的普及应用,金融机构的业务种类繁多、所处金融环境日趋复杂,伴随而来的潜在风险逐步上升和扩大,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工作量及难度提升,迫使金融机构改造升级传统合规管理手段,应对管理需求。监管科技的不断发展也进一步驱动被监管机构由被动式、响应式监管到主动式、包容式合规转变,积极加强金融合规管理能力。

  在金融风险防控方面,白皮书指出,面对金融机构日益增长的风险控制效能需求同落后的风险控制手段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开始利用新技术手段谋求解决之道,金融风险控制智能化成为大势所趋,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机器学习、模型算法等技术,金融科技风险控制厂商从数据、技术以及客户三方面切入,通过科技赋能,将传统风险控制升级为金融科技风险控制。

  从业内实践来看,金融机构利用监管科技,将数字合规工具嵌入交易行为监测、业务数据报送、风险事件报告等业务环节中,高效满足监管要求。随着金融机构持续深化科技应用,基于云架构和中台的理念,监管科技应用将借助大数据、OCR、NLP等科技手段逐步从场景化向平台化发展。

  杜明灯坦言,当前消费者保护也被国家层面重视。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在执行细则里,把这一点提到了非常高的位置。金融业与互联网的高度融合,给金融消费者提供更多样化的服务与产品、更便捷的服务渠道、更实惠的服务价格、更良好的服务体验,但当中也蕴藏着个人信息泄漏、交易欺诈、信息不对称、过度营销带来过度贷款等金融风险,从不同角度增大金融消费者遭遇损失的可能性。

  “尤其是金融创新应用中信息的不对称导致欺诈行为、个人隐私泄露更具隐蔽性,进一步加大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复杂性。” 杜明灯坦言,反欺诈、反诈骗领域也是未来要着重关注的部分。

  监管科技存在哪些痛点?

  白皮书指出当前监管科技存在的三个痛点。

  第一,顶层设计逐步完善,系统化规划和建设有待强化。白皮书指出,相较国外,监管科技在国内更具延展性,横跨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版权保护、ESG监管等行业与领域,但国内各领域监管科技的发展路径还处于不断探索中,缺乏跨行业、跨领域的顶层规则对监管科技的发展提供框架式指导,部分细分领域如金融监管、市场监管已有发展规划纲领,但实际落地中以各机构单线推进为主,发展动能不足。

  第二,数据采集有限,存在信息孤岛,数据监管应用价值有待挖掘。白皮书指出,当前各监管机构的监管重点、风险体系和数据口径均未能统一,监管数据的可比较性、可计算性和可评价性未如理想,散落各处的数据信息未形成聚合力量,难以撬动监管领域数据价值的大金矿。

  第三,单线推进发展动能不足,监管科技生态建设有待提速。一方面,国内专注监管科技研发的公司并未广泛兴起,主要由部分头部互联网公司及科技产品服务商进行了部分监管领域产品探索,另一方面,尚未形成成熟的监管机构-被监管机构-监管科技公司三方协作沟通机制,监管科技的政产学研合力有待健全。

  白皮书称,未来,将有更多的监管科技新场景出现。“监管科技”其实是需要监管机构、科技公司、被监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或地方智库共同参与。我国监管科技应用不光只是在金融领域,知识产权、市场监管、以及未来的ESG,都会是监管科技尝试的方向。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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