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实业(00420):仍为未领取的2015年度末期股息将予没收及复归
网友投稿• 2022-07-08 18:00:49 •阅读42
福田实业(00420)公布,按照该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157条的规定,凡在股息派付日期起计6年后仍未领取的股息将予没收及复归该公司。因此,该公司于2016年7月21日派付而于2022年8月6日仍为未领取的2015年度末期股息每股4.00港仙将予没收及复归该公司。
(文章来源:智通财经网)
本文来源于网友自行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