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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错报”闯大祸:硅烷科技IPO暂缓审核 中国银河两保荐人收警示函


  日前,北交所对中国银河(601881.SH)两名保代李雪斌、梁奋在保荐硅烷科技IPO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会计错报,未能勤勉尽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这已经不是李雪斌第一次受处罚了。在汇嘉时代IPO过程中,同样作为来自中国银河的保代,李雪斌在督导汇嘉时代时,因未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勤勉尽责,而受到新疆证监局采取的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记入中国证监会诚信档案。

  一位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在项目提成的利益诱惑下,保荐人、保荐机构和IPO公司可以说是利益共同体,甚至保荐人会为了利益帮助IPO公司造假,以通过监管审核。发挥好看门人的作用,关键在于证券公司的内控制度建设。”

  另一位业内人士则向《华夏时报》记者分析到:“投行部门作为利润部门,往往话语权要比合规部门大的多,这也是券商合规部门不能很好履行职权的原因。”

  对于北交所的处罚,中国银河会有哪些改进措施?未来如何做好合规工作?《华夏时报》记者致电中国银河,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向业务部门和合规部门了解情况后,再给出答复。”但截至记者,中国银河工作人员并未给出具体回复。

  值得注意的是,硅烷科技及董事长、财务总监、董秘三人同样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硅烷科技北交所IPO在2022年6月1日的上市委会议上被暂缓审议。对于目前的IPO进展,《华夏时报》记者今日致电硅烷科技,但截至发稿,并未取得联系。

  中国银河保代被处罚

  经北交所查明,硅烷科技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硅烷科技在IPO审核期间,于2022年5月9日披露《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18年至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中涉及的会计差错事项进行说明,并对2018年至2021年的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其中,2020年调减净利润3,079,659.83元,调整前净利润49,908,528.82元,调整后净利润46,828,868.99元,调整比例-6.17%;2019年调减净利润3,752,018.96元,调整前净利润19,469,829.17元,调整后净利润15,717,810.21元,调整比例-19.27%;2018年调减净利润937,015.96元 , 调整前净利润 7,545,112.26元,调整后6,608,096.30元,调整比例-12.42%。

  北交所认为,硅烷科技董事长孟国均、财务负责人梁涌涛、董事会秘书付作奎未能勤勉尽责,未能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上市审核规则》第21条的规定,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

  李雪斌、梁奋,作为硅烷科技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未能通过全面核查验证在申报前发现并处理前述会计错报事项,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第22条,《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第4条、第5条的规定,对相关事项负有责任。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北交所作出如下决定:对硅烷科技以及事长孟国均、财务负责人梁涌涛、董事会秘书付作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李雪斌、梁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资料显示,硅烷科技是一家从事氢硅材料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的专业公司,目前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氢气(工业/高纯氢)与电子级硅烷气。

  2019年——2021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69亿元、5.1亿元和7.21亿元,分别实现扣非净利润1175.6万元、3959.9万元和6613.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度——2021年,公司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25969.61万元、37459.89万元及56135.33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比分别为70.41%、73.33%及77.82%;关联采购金额分别13217.24万元、20851.41万元及33436.01万元,占采购总额比分别为36.15%、53.17%及59.92%。

  并非第一次受罚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这并非是李雪斌第一次收到处罚。

  2019年7月9日,新疆证监局公告称,作为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嘉时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代表人,中国银河保代李雪斌、李宁在2018年持续督导过程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勤勉尽责。

  新疆证监局表示,李雪斌、李宁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有关规定。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记入中国证监会诚信档案。

  具体来说,在2018年持续督导过程中,李雪斌未对汇嘉时代全资子公司新疆汇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嘉小贷”)履行充分的审慎核查程序;未能发现汇嘉时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在汇嘉小贷直接借款或通过第三方转贷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且该关联方资金拆借事项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同时,李雪斌未发现汇嘉小贷在部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有效执行方面存在问题和缺陷。

  在这种情况下,银河证券于2018年12月7日出具了“汇嘉时代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同时未发现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审议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问题和缺陷”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现场检查报告》。

  投行排名下滑,引入王晟作总裁

  在投行业务方面,2021年,中国银河投行业务收入为5.76亿元,同比下滑27.81%,仅占总营业收入的1.6%,完成IPO项目5单,完成再融资(包括可转债融资)项目11单。

  中国证券业协会定期公布的年度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指标排名显示,中国银河在投行业务方面的排名日渐滑落。

  2021年,银河证券投行收入在104家券商中排在第30名,较2020年的23名,大幅下滑7个位次。承销与保荐业务收入排在第28名,较2020年21名,同样下滑7个名次。

  7月14日,中国银河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同意王晟担任公司总裁、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并推荐王晟为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王晟曾是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负责人,先后参与了电信、金融、能源和医药等多个行业的改革重组,领导完成了诸多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资本市场交易。

  业内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投行业务历来是中金公司的强项,王晟的到来,外界对中国银河的投行业务的发展抱有一定的期待。”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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