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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一次性下发737.12亿元公司债批文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7月22日,证监会与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债券市场更好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旨在通过加强金融服务引导、市场监管规范和部门沟通协作等方式增强债券市场服务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质效。

  同日,有12家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获批,共计发行不超过737.12亿元的公司债券,其中包括一只不超过10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具体来看,包括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亿元)、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亿元)、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亿元)、联发集团有限公司(40亿元)、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0亿元)、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10亿元绿色债券)、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亿元)、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1.72亿元)、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75.4亿元)、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0亿元)、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100亿元)、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亿元)。

  《通知》内容显示,通过完善融资服务、推动产品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投入等方式优化金融服务体系,促进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通过教育引导、联合奖惩、追责问责等方式规范民营企业运营,维护良好市场生态;建立跨部门联络协调机制。

  《通知》还对加强服务引导,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出四个方面建议。

  加大债券融资服务力度。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优质民营企业纳入知名成熟发行人名单,提高融资效率;适当放宽受信用保护的民营企业债券回购质押库准入门槛;指导有关金融基础设施减免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交易费用,做到“应免尽免”;优化监管考核机制,鼓励证券公司加大民营企业债券承销业务投入。

  积极推动债券产品创新,引导资金流向优质民营企业。大力推广科技创新债券,鼓励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先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推动民营企业绿色发展和数字化转型;鼓励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大力实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鼓励市场机构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提供增信服务;加强业务培训,引导民营企业主动运用相关融资工具。

  培育多元化投资者结构。完善有利于长期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各项制度,优化专项排名机制,鼓励商业银行、社保基金、养老金、保险公司、银行理财、证券基金机构等加大民营企业债券投资。

  畅通信息沟通渠道。重大政策、规则和产品出台前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出台后加强政策解读,留足合理缓冲期限,跟踪市场反馈并及时调整优化;加快建立线上信息交流平台,推出“网上路演”、“债市互动”等功能,加强宣传推介力度,畅通信息交流;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债券投融资见面会,增进共识信任。

  此外,《通知》指出,要建立跨部门联络协调机制。加强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发展改革部门与各级工商联在规范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合作,及时分析新情况,商议解决重大问题。


(文章来源: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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