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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7月 东莞环境违法罚款达2.17亿元!

  今年以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优化环境监管模式,通过惩处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据统计,今年1-7月,共对环境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663宗(同比下降14%),罚款总额2.17亿元;不予处罚案件数590宗,不予处罚金额约5736万元。

  前7月,不予处罚案件590宗

  据统计,今年1-7月,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共对环境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663宗(同比下降14%),罚款总额2.17亿元,保持了对偷排超排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从严打击的力度。其中,在生态环境信访案件大幅压缩的前提下,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主动出击,近七成查处案件通过“日常+专项”自主执法发现。

  在严惩恶意违法的同时,今年上半年,市生态环境局还出台和实施了一系列措施,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其中,在全面提升处罚帮扶服务方面,落实《广东省生态环境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目录》和出台实施《东莞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今年1-7月,不予处罚案件数共590宗,不予处罚金额约5736万元,免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数共423宗,免予执行金额约4348万元。

  161家企业公开道歉,减少罚款1109万元

  4月6日,《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印发实施。除了13类情节恶劣、已明确不适用的环境违法行为,企业对违法行为及时改正,并在东莞主要媒体公开道歉、承诺守法,最多可减一半罚款。

  截至7月底,共有267宗案件申请道歉承诺,已降低处罚金额的案件161宗,总减罚金额约1109万元,案均降低罚款约6.8万元。

  此外,市生态环境局还陆续试行电子送达、即时下发行政命令工作,通过电子邮件送达主要6类行政文书334份,即时下发行政命令180份,让当事人第一时间获取违法情况,对15类具有紧迫性的环境违法行为即时叫停,做好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帮扶服务,避免污染扩大影响。

  同时,主动靠前服务指导,优先将治污水平高、环境管理规范、经济贡献大的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清单内企业,采取享受行政执法检查、帮扶监督管理、财税、金融等方面的联合激励,鼓励环境守法,对符合正面清单优先条件的优质企业行政处罚总数同比下降48.3%。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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