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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中文教授肖耿:利用数字技术从企业层探索跨境金融监管

  数字经济的蓬勃兴起为金融创新发展构筑广阔舞台,数字技术的快速演进为金融数字化转型注入充沛活力,金融科技逐步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南方都市报、南都大数据研究院即日推出“数字金融大局观”系列专题,专访数字金融领域的实践者、研究者,希望传达数字金融领域最前沿的思考,挖掘数字金融应用创新举措,对话行业“最强大脑”,赋能行业前行。

  粤港澳大湾区是创新的沃土,内部却存在着两套市场体系,包括九个内地城市的“在岸市场”及港澳的“离岸市场”,两个市场间监管、外汇管制等存在差异,不同金融体系之间如何跨境交易,需要各方协同应对、试验及突破。

  那么,数字金融在推进港澳地区与内地的金融联系中起到什么作用?香港和内地的数字金融监管理念有何异同?当下行业有哪些实践有助于推进粤港澳互联互通?还存在哪些壁垒或问题尚待解决?在双体系并行的体制中,如何达成协同创新和协同监管?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实践教授、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政策与实践研究所所长、香港国际金融学会主席肖耿接受南都专访。

  数字化最显著的特点是降低交易成本

  南都粤港澳大湾区的数字金融市场发展呈现什么特点?当前三地数字支付、数字信贷、数字保险、数字理财等不同业务的使用深度和发展情况如何?

  肖耿:数字金融是数字经济的一部分,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基础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法域和关税区、流通三种货币”,它数字经济的发展跟其他地方也有些不同。首先要厘清数字经济的逻辑,数字化最显著的一个特点就是降低了交易成本,在产权界定清楚的情况下,交易量会大大增加,过程互利,释放极大生产力,但当存在两套不同的产权体系时,两个体系之间的交易就会存在一定程度的障碍。这一方面意味着它有巨大的潜力,因为两个不同的体系存在所谓的比较优势,如果能够相互合作,让不同体系的数据能够相互流通,发展空间是巨大的。但另一方面,两个不同体系之间的数据交换,是受到各自监管体系约束的,这就变得非常复杂了。香港的数字经济是比较开放的,比如对加密资产是允许的,但内地对加密货币是严格禁止的。另外,港澳的经济规模相对较小,以香港最早发明的“八达通”为例,它一直还是停留在地铁、超市这些付费,而内地的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发展和进化很快,因为市场规模比较大,它在交易过程中也有动力不断完善。至于粤港澳三地的数字信贷、保险、理财等业务,根据各自的比较优势,则各有千秋,呈现多样化发展的趋势。

  南都:香港的“八达通”,数字支付,为何它的使用范围深度没有扩大

  肖耿:这里面存在路径依赖的问题。香港的八达通最早发明的时候,实际上很快被内地借鉴,内地的地铁也有用类似的卡,以前国外的信用卡非常发达,最后内地也学了。在香港,当八达通非常方便时,大家都已经习惯用它去超市买东西、去餐馆吃饭,那么就缺乏动力去改变已有的习惯,用八达通的成本实际上很低,不会想到再去弄手机的支付程序。但在内地的情况不一样,在支付方式上,很多地区是直接从无到有,而且阿里和腾讯拥有非常巨大的用户群,从商业模式来讲,通过手机APP的形式,腾讯的微信已经把人与人联系起来,阿里则通过淘宝等平台把用户和商家联系起来,在平台构建的系统和商业模式基础上,经常有转账等支付场景,支付业务很容易就出现了。然而在香港,线上支付并没有一个大平台作为基础,现在当然也有一些线上支付的应用程序,但是应用并不是很广泛,也缺乏市场规模,每一笔支付的盈利是很小的,不像阿里和腾讯的支付业务可以靠平台和庞大的用户群做大经济规模。

  南都在比较视角下,香港的数字金融发展路径是怎样的?与内地相比有何共同点和特色?

  肖耿:香港的数字金融发展是存在路径依赖的,香港在整个金融业方面走在更前面,因为它与全球金融业基本上是同步发展过来的,过去非数字的金融基础设施做得非常好,但人口规模相对较小,差不多700万,变化很慢,而金融交易量和金融资产跟人口比是相当庞大的。不管是内地还是香港,实际上整个金融业都已经数字化,但从数字化平台的基础设施的角度来看,内地反而发展更快,主要原因是市场非常庞大,数字金融服务从无到有,各种数字平台的竞争也非常激烈。香港由于规模的限制,数字平台的发展其实不是那么快,但是它在个别领域的发展非常快,比如一个股票市场的买卖程序,因为它基本上是对全球开放的,市场化程度高,国际化程度高,作为离岸的金融中心,在数字经济时代,其数字金融发展也有比较优势。另外,不论对于数字金融本身的创新发展还是其他,其资金进出的自由、营商环境、生活方式对于企业家而言也是有吸引力的。

  跨境交易可利用数字技术精准监管

  南都数字金融的发展在推进港澳地区与内地的金融联系中起到什么作用?

  肖耿:这里面存在非常重要的机会。过去不管是经济还是金融,监管往往是从物理空间和行政区划的角度进行,人才、资金等要素的跨境流动受到限制,进而导致香港和内地的合作存在相应困难。而对于数字金融来说,随着数字技术发展,监管可以从以物理空间和行政区划为基础,演变到以市场主体为基础,进行精准监管,突破物理空间的限制。比如离岸业务由香港来监管,但有些离岸的业务,企业和人其实不一定限制在香港本土,比如放在横琴、前海、南沙等平台或合作区,这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但现在是有可能的,而且可以对特殊的资金通道进行精准监管,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监管手段也在发展进化。在突破了物理空间的限制以后,交易成本会降低。离岸业务背后有很多跨境元素,做离岸业务的金融机构如果在内地有分支机构,在内地可以直接享受,效率就提高很多了,这对做跨境业务是非常有帮助的,香港的制度环境可以延伸到前海、横琴、南沙等平台,效率会大大提高。实际上内地很多企业需要做跨境业务,数字技术的发展让两个不同的体系能够更好地衔接,创造了很多的机会。

  南都在数字金融发展的过程中,当下行业有哪些实践有助于推进粤港澳互联互通?还存在哪些壁垒或问题尚待解决?

  肖耿:现在香港跟内地的合作区和平台已经有好几个了,在合作区里面都有一些探索。比如香港的一些金融机构在南沙落地,如果按照香港的方式来,南沙毕竟也要符合各个部委各方面的监管要求,里面难免存在两个不同体系之间系统性的冲突,到底是由谁来监管,这里仍然存在问题。有了数字监管技术,实际上在合作区可以营造香港的制度环境,这对香港的市场主体包括年轻人就会很有吸引力了。跑到深圳,跑到前海,跑到南沙,完全可以看到归香港监管的银行,而物理空间还有一些生产要素都是在内地的,这些企业的GDP、税收也应该是两地共享,相当于把香港的一些生活方式和营商环境延伸到了深度合作区。基于数字监管技术,虽然企业的营运中心物理上不在香港,但通过数字技术,远程身份认证等手段,仍然可以实现精准监管,这是潜在的发展方向。香港有物理空间的限制,如果采取这种相互嵌入式的开放,通过数字技术,实际上把香港的物理空间扩大了,同时内地又通过香港的离岸经济嵌入,使得内地的开放程度进一步提升,做离岸业务就方便很多了,走出去也会方便很多了。如何利用数字技术的革命性的潜力,既维护一国两制,保证离岸和在岸的区别,同时使人、信息、资金等要素流通更灵活,更有效,更安全,更可持续,现在成为一项重要课题。香港和内地的数字经济都会按照自己的逻辑不断发展,这两个经济如何联通衔接,尤其在企业最底层的营运模式方面如何有一些突破,这个地方如果能够下功夫的话,会带来巨大的生产力的释放。

  从企业层次开展制度创新和跨境监管

  南都针对数字货币等前沿问题,目前香港和内地数字金融领域的监管理念有何异同?

  肖耿:香港的监管理念,实际上是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去监管的,主要考虑对消费者有无风险,比较鼓励创新和市场化运作,监管的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让消费者能够清楚认识到风险,只要认识到风险,自愿去承担风险,作为市场行为基本上是被允许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数字资产作为一类新的资产,在香港是很容易被接受的,那么在监管的过程当中,这种数字资产发行时,首先问题是谁可以买,如果所有老百姓都可以买,那监管就很严,差不多跟股票市场监管是一样的,而如果只是一些高净值的专业人士可以买,那监管会松一些,就类似于股票市场的一些延伸产品。所以它的理念是从保护投资者的角度出发,作为一个开放的市场化金融体系,它的数字金融也是走在前面的,相较而言,内地的监管的风格更像是父母官,更谨慎,因为市场非常庞大,不同级别的投资者规模都非常庞大,从监管的角度,也会更谨慎一些。

  南都:在双体系并行的体制中,数字金融如何达成协同创新和协同监管?

  肖耿:双体系并行,是大湾区特有的一个背景,首先要意识到这两个体系不太可能变成同一个体系,在这种情况下,数字金融创新和数字监管能够如何进行?如何让这两套体系能够在一些深度合作区同时存在,对监管部门来说非常困难,监管部门原来传统的观念就是自己负责管的得管好,不能出风险。我认为在这些深度合作区,实际上需要在中央层面有一个顶层设计,在这些合作区有一些特殊安排,特殊安排并不是说要改变香港或者内地的体制,比如说香港是没有外汇管制的,那不能够说增加外汇管制,内地是有外汇管制的,不能说取消外汇管制。特殊的安排就类似于当年深圳经济特区这些特殊的安排,在企业层次可以选一些,白名单合格企业,在信息、人才、资金等方面的跨境流通有一些特殊安排,有了数字技术,它们是可以精准监管的,风险是非常有限的,但是效果可能非常大,因为把两个不同的系统通过这种特殊安排连接起来,那么会释放核聚变级别的生产力,因为这种释放需要可控,如果不可控就爆炸了。大湾区有条件采取这种可控的、核聚变能量级的制度安排,让两个不同的体系深度连接。

  核心原则就是,企业可以跨境营运,但是监管还是要有归属。如果是离岸业务,那还是归香港监管,如果是在岸业务,那还是归内地来管,在岸的意思就是资金不能流出,有外汇管制,保证离岸体系跟在岸体系分明,也不会造成资金外逃等问题,解决企业层面跨境运作的实际问题,需要各方面努力,政策方面中央需要有顶层设计,类似于横琴那种制度安排,两地领导一起负责合作区,有一些特事特办,但是在底层逻辑方面,我觉得必须在企业这个层次开展,企业和人都是重要市场主体,在市场主体层次需要有合适的监管分工和合作,分工就是说离岸的归香港管,在岸的归内地管,但如果离岸的企业在内地运作,要在内地备案,备案就是说我知道你在做什么,但是我不管你,除非你有对市场不利的行为,互相备案,这样可以推动各个产业未来的发展。

  内地现在跟香港的金融监管部门已经有一些沙盒的监管合作备忘录,在这个基础上需要加强,尤其在企业层次如何创新,最核心的一个问题就是要解决企业跨境、跨系统运作的逻辑问题,这个运作逻辑其实就跟监管有关,在监管方面需要突破以行政区划和地理空间监管的概念,可能最好的探索方式是在这些合作区内选一些有代表性的企业,来探索跨境监管、跨系统监管。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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