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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资本市场制度优势 为科创企业上市融资提供“沃土”

  长三角五地将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近日,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印发《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推进五地科创金融改革,加大金融支持创新力度。其中,在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方面,《总体方案》着墨颇多,提出畅通科创企业上市融资渠道,支持试验区内科创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引导更多优质中介机构为科创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等。

  上市有助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高级分析师冯琳认为,《总体方案》的一大特点是体现了金融、科技、产业和区域一体化协同推进的原则,其中科创金融成为串联各个要素的一条主线。

  当前,资本市场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证监会全面深化改革,设立科创板,科创板和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相继成功落地,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深化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着力畅通科技、资本与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总体方案》的发布,为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指明了工作方向。

  《总体方案》提出,畅通科创企业上市融资渠道。多年实践证明,创新始于技术,成于资本。一方面,创新企业往往面临商业模式新、技术迭代快、投资风险大等诸多挑战,融资受到较多约束;另一方面,资本市场具有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独特机制,更加适应创新企业特性和内在需要,能够有效支持创新企业、激发创新活力。资本市场可以通过股权债权、投资融资、并购重组等制度安排,将各类资金更为高效地转化为资本,满足不同行业类型、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融资需求,促进要素向最有潜力的领域协同集聚,提高要素质量和配置效率。

  业内人士表示,资本市场的市场属性极强、规范要求极高,能够推动创新企业加强治理、规范经营,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制度安排,能够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激励企业家发挥管理才能和创新精神,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企业长期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形成科创企业集聚地

  《总体方案》提出,支持试验区内科创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以服务“硬科技”为定位的科创板,截至目前,已上市487家科创企业,IPO融资额超7300亿元,总市值超6万亿元;约97%的企业在上市前获得创投机构投资,平均每家获投约9.3亿元。

  科创板助力企业科技创新由“点的突破”向“系统能力提升”转变,支持一批打破国外垄断、自主创新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成功上市并形成产业集群。以集成电路产业链为例,目前,科创板已汇聚中芯国际、沪硅产业、龙芯中科等80家企业,涵盖上游芯片设计、中游晶圆代工、下游封装测试以及半导体设备、材料全产业链。此外,生物医药领域上市企业107家,科创板成为美国、中国香港之外全球公司主要上市地。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吕昊表示,科创板作为“科创+金融”的集合体,吸引了44家浦东企业、78家上海企业、229家长三角企业上市融资,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以及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创业板方面,目前,创业板上市公司突破1200家,总市值超11万亿元,在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绿色低碳领域优势凸显,汇聚了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合计市值占比超过70%。

  合并后的深市主板目前汇聚的行业龙头企业超过130家,科技龙头企业近50家,是市场化蓝筹企业和细分行业“冠军”集聚地。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总体方案》提出,引导更多优质中介机构为科创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中介机构的功能作用未充分发挥。”深交所总经理沙雁近日在2022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随着上市公司数量增加、发展分化以及龙头企业逐步形成,通过高质量资本运作进行资源、产业整合,提升发展质量的需求日益增长,但专业中介机构及专业金融工具的发展还未能与之匹配,保荐承销、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服务等中介机构的执业水平、责任意识还需持续提升,需抓紧补足短板弱项。

(文章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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