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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沪市处理涉及“不保真”案件独立董事12人次

  12月14日,中国证券报记者从上交所获悉,近年来,个别上市公司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等现象。对此,上交所全面落实“零容忍”要求,严肃惩处相关违规,旨在进一步规范独立董事履职行为,引导其归位尽责。据统计,近两年沪市涉及相关案件共9单,涉及处理独立董事共12人次,其中监管警示3人,通报批评8人,公开谴责1人。

  具体来看上述现象,其中涉及独立董事人数较多,其背后原因包括年报非标准意见所涉事项尚未解决、公司内控和财务数据真实性存疑、缺乏足够时间核实年报内容等。小部分风险公司独立董事逃避责任,主要体现在:不履行年报发表意见的职责;未发表有针对性、具体有效的不保真意见;存在消极观望、形式履职等情形。

  在严肃处理相关独董未充分披露对年报异议违规的同时,上交所在日常监管中也高度关注相关人员对年报不能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具体原因。如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定期报告无法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指出公司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上交所向公司发出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说明独立董事异议事项是否属实,并要求公司其他董事就其异议发表明确意见。对于那些怠于履行职责,未采取履职措施即发表保真意见的相关董事,上交所亦对其予以严肃处理。

  上交所表示,将持续贯彻“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做好上市公司日常监管工作,严肃惩处相关违规行为,督促董监高勤勉履职,引导和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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