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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强化监督“护航”村集体经济

  本报凌云讯 “村集体经济项目是否落实‘三公开’制度?去年村集体经济收益多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有没有及时发放到位?”近日,在凌云县伶站瑶族乡陶化村,该县纪委监委督查组与驻村工作队队员、村“两委”成员和党员代表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该村集体经济资金使用和项目运转情况。

  “我家去年第四季度获得分红2000元,第一书记召集大家到村部领取,要签字和按手印。”陶化村弄亮屯村民陆志田高兴地对督查组反映村集体经济收益分红情况。

  该县纪委监委紧盯村集体经济发展全过程,从财政、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与纪检监察干部成立8个专项督查组,采取走访群众、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凭证和现场核验等方式,对全县110个行政村(社区)的村集体经济项目立项审批、建设进度、资金拨付等环节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各村(社区)集体经济项目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套取、骗取项目资金,是否存在大量闲置等问题,依法严查党员干部在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吃拿卡要”“雁过拔毛”、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并就堵塞资金管理和收益分配漏洞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确保村集体经济项目扎实推进,发挥效益。

  “你们乡八里村乌鸡养殖项目闲置严重,没有真正发挥效益,请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到位。”该县纪委监委收到八里村村务监督治理工作监督员的举报后,经过现场核实后向玉洪瑶族乡政府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

  该县纪委监委督促乡镇纪委和村级专项治理工作站把村集体经济项目列入日常监督重点内容,采取县乡村三级监督相结合的模式,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440名村级监督员的就近监督优势,助推村集体经济项目公开透明,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最后一公里”,确保每个村集体项目建设经过集体决策并“三公开”到位,确保村民利益不受损、集体资产不流失、干部用权不走样。

  自开展村集体经济专项监督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走访村集体经济项目169个,走访群众547人次,发现部分项目验收资料不齐全、项目无公示牌、将上级捐赠资金纳入村集体经济收入和项目闲置等问题18个,现场督促相关责任部门限期整改,收集线索6条,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

  □黄清明

(文章来源:右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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