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财经资讯

32家单位拒收现金领罚 央行再强调现金业务地位

  监管层对于现金业务的管理趋严。

  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2021年第四季度,央行依法对32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水电、燃气、物业缴费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停车场、保险公司、连锁餐饮、医疗机构等。

  在此之前,2月21日,央行、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召开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现金服务工作座谈会。会议谈到,社会上拒收现金现象仍有发生,个别银行机构办理现金业务意愿有所下降甚至出现停办现金业务的情形,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小面额人民币服务等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新苗头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妥善解决。

  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强调,设有实体网点的商业银行和农信社等必须办理人民币现金存取业务。银保监会首席风险管理官刘福寿提出,各银行机构要持续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当下急需解决的金融服务短板和问题,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精细化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满意度。

  1月7日,辽宁振兴银行曾发布公告称,该行将于3月1日起停办柜面现金存取款、零钱兑换、残损币兑换、自助设备存取款等现金业务。中关村银行也于1月28日发布公告表示,中关村银行将于4月1日起停办现金收付业务,停办渠道包括营业网点柜面和ATM机自助渠道。

  在监管层新的政策指引下,《中国经营报》记者从两家银行了解到,两家银行将继续为广大客户提供现金服务。

  央行上述会议指出,人民币现金是国家法定货币,现金服务是最基础、最根本的金融服务,现金投放收储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最基本的业务,在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服务实体经济、维护货币金融体系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央行官网披露的数据显示,如今现金需求依然旺盛,截至2021年末,我国流通中现金(M0)为9.08万亿元,同比增长7.7%,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势头,全年现金净投放6510亿元。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谈到,应加快完善支付结算领域法治建设,明确对拒收现金等行为的处罚标准,并加大对拒收银行卡等行为的检查处置,为公众办理现金业务创造更好的环境,努力消除金融服务的数字鸿沟。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本文来源于网友自行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