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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扩容的背景

  (一)新三板中关村试点启动以来,整体运行平稳有序,基本实现预期目标

  中关村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自2006年1月启动,目前新三板仅服务于中关村科技园区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主要目的是探索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场外市场的建设模式,探索利用资本市场支持高新技术等创新性企业的具体途径。截至2010年4月,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有65家,总股本25.3818亿股。挂牌企业和总挂牌股本逐年递增,挂牌公司涵盖了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能源环保、新材料、文化传媒等新兴行业,呈现了积极向上的发展态势。

  新三板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构建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建设的初期选择在小范围内开展试点能够保证市场平稳有序地发展,随着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其支持自主创新企业发展的功能也逐步显现,并在探索中国发展场外交易市场的过程中得到了市场的承认,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新三板建设第一阶段的任务已经圆满完成。中关村试点运行至今,不

  仅为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提供了有序的股份转让服务平台,方便了创业资本的推出,适应了多元化的投融资需求,在园区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综合融资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川;还对统一监管下的股份转让制度进行了有益探索,初步建立了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监管制度安排和基本运行模式,拓展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功能,

  为构建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市场积累了经验。一批挂牌公司通过报价转让平台实现融资发展,其中的佼佼者更是成功登陆中小板、创业板。代办系统已逐步成为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顺畅流转的平台、创投与股权私募基金的聚集中心、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资源的“孵化器”和“蓄水池”。

  (二)过于局限的试点范围时新三板以及我国场外交易市场的发展其有一定的不利影响

  在市场逐步发展,功能日益发挥的同时,过于局限的试点范围对代办股份系统以及中国场外交易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已经开始显现出来。我国50多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试中有5万家左右中小企业,全国高新科技园区之外更有无数优质的非上市中小企业,而其中只有符合标准的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能够进人股份代办系统,因而从长远发展来看,目前新三板市场总体规模不够大,成交量不太高,交易仍不够活跃,场外交易市场的功能仍有待更为充分的发挥。

  我国场外交易市场在20世纪80年代末出现。90年代中后期盛极一时。但由于缺乏统一规划与安排,各地场外交易市场的建立一定程度上具有有目性,遍地开花、规模较小、各自为政,导致多数市场运行并不规范。因此,1997年清理整顿时,各地场外交易市场全部关闭。90年代场外交易市场的历史探索为我国新时期场外交易市场的建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积淀了许多教训。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国目前的场外交易市场由200多家产权交易机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多个股权交易所组成,仍未摆脱分散的状态。各交易机构由不同政府部门主办,市场定位不明确,分布不合理。各个部分之间业务多有贡合,彼此之间难以形成资源共享,缺乏统一规则且结构层次单一。种种因素造成挂牌企业股权转让难以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导致交易成交率的下降和交易量的萎缩。

  (三)构建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是我国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迫切任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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