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股票投资

股票违法申诉赔偿,违法金额是怎么进行计算的

  在股票市场中,总有出现一些股票违法行为,那么当股票违法申请赔偿的时候赔偿金额是怎么计算的呢?大量投资者理所当然地认为索赔金额就是账面损失。事实上,在法律上规定索赔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股票违法申诉赔偿的时候,首先,应该知道股票损失的几个关键概念:计算投资余额损失,首先要确定虚假陈述的几个时点: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基准价。

  实施日,作出或发生虚假陈述的日期。揭露日,指虚假陈述首次在全国发行或者播出的报纸等媒体上公开披露的日期。基准日是指将对投资者的赔偿限定在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范围内,并在虚假陈述被揭露或纠正后确定合理的损失计算期限的截止日期。

  基准日期确定如下:

  1.自披露或更正之日起至证券受虚假陈述影响的累计成交达到其可交易部分的100%之日止。然而,通过大宗贸易协议转移的证券成交的金额将不计算在内。

  2.依照前规定在开庭审理前不能确定的,以披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后的第30个交易日为基准日。

  3.已退出证券交易市场的,以退市前一个交易日为基准日。

  4.如果证券交易已经停止,暂停日之前的交易日可以作为基准日;恢复交易的,基准日可以按照本条第一项的规定确定。

  基准价是指暴露日至基准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格。计算投资余额损失,需要明确投资余额损失计算的基准日和价格。

  证券交易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范围以投资者因虚假陈述而遭受的实际损失为限;投资者的实际损失包括投资余额损失,以及投资余额损失的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投资者的实际损失包括:投资余额损失;投资余额损失佣金;投资余额损失印花税;前款所称资金利息。

  只有在实施日和披露日之间购买的,并在披露日之后出售或继续持有虚假陈述的人才有资格获得赔偿。

  具体算法为(平均买入价格-平均卖出价格)*可索赔数量=投资余额损失(仅适用于披露日至基准日卖出的情况)。从实施日至披露日买入,基准日之后卖出或不卖出的,投资余额损失=(买入价格-基准价)可索赔数量。

  股票违法申诉赔偿是必须的,但是赔偿的金额也是要会计算的。股票违法申诉赔偿不仅仅的对其投资者的一个交代,同时也是对股票市场公平的一个维护。

本文来源于网友自行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