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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日报:大商所牵手辽宁沿海经济带六城市 共同提升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记者邵海峰

  2月25日,在辽宁沿海经济带工作推进会议上,大商所与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等六城市共同签署《辽宁沿海经济带六城市大连商品交易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六城市”)。这是大商所落实新一轮东北振兴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国家战略、助推辽宁沿海经济带实现更高质量发展的再出发。

  国家发改委去年10月发布的《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支持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品种创新与扩大开放,研究推出东北亚原油期货可行性,深化期现合作,建设大宗商品仓单登记中心,稳步拓展场外业务,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根据昨天签署的合作协议,未来大商所与辽宁沿海经济带六城市将在多方面开展合作,包括共同提升期货市场服务辽宁沿海经济带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建立和完善期货品种研发合作机制,促进区域内优势产品的产业发展与市场产销体系建设,共同推动期现货市场合作对接和创新发展,促进多层次商品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大商所成为区域内多领域实体经济主体的避险工具、信息平台、定价基准和采购销售平台,支持大商所建设大宗商品仓单登记中心,加强干部培养、教育培训和信息交流等。

  作为东北地区唯一一家期货交易所,大商所始终心系“国之大者”,全面融入并助力东北振兴。“十三五”以来,大商所强化品种工具创新,衍生产品体系进一步拓展;启动“一圈两中心”建设,促进区域期现融合发展;策源和推动“保险+期货”试点,切实保障农民收入;连续7年开展“大商所企业风险管理计划”项目。

  “十四五”时期,大商所将持续为东北振兴等国家战略服务。加快建设期货与现货结合、场内与场外协同、境内与境外连通的国际一流衍生品交易所。加大东北区域性品种的研发力度。促进东北地区期现货市场融合发展。引导要素资源同东北地区对接互动,把大商所建设成为立足东北亚、辐射全球的定价中心和风险管理中心。围绕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总体战略和产业企业需求,全方位提高农产品期货市场运行质量等。

  大商所在大连金融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未来,大商所将聚焦大连转型发展,更好地发挥龙头作用,有效释放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紧紧围绕大连航运、物流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加快推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大连聚集。利用好大连在东北亚的独特区位优势,开发与东北亚国家贸易、航运、物流相关的大宗商品衍生产品,引导国际大宗商品储备、运输、加工等现货资源向大连集聚,以高标准高水平金融市场体系助力东北亚航运、物流、金融中心建设。推动形成以大连为中心的东北亚商品与衍生品市场国际化、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优化配置东北亚资源,畅通东北亚经济圈合作与经济金融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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