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贷款知识

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余额倍数有哪些规定?

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余额倍数有哪些规定?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符合申贷缴存条件,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照10倍计算。贷款额度计算时对账户余额设置5000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对申请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贷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贷款额度计算时对账户余额设置1万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

本文来源于网友自行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