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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指南

自贡市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指南

一、贷款范围

用于归还银行住房按揭的贷款。

二、贷款金额

“商转公”贷款最高金额60万元。双职工最高60万元,单职工最高45万元。贷款额占房屋总价比例不超过80%,且小于银行贷款本金余额。

三、贷款年限

“商转公”贷款最长期限30年。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限。临近退休的,可适当放宽贷款期限至退休后1-5年。

四、贷款流程

(一)贷款审批

1、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递交购房合同原件、贷款合同原件、银行贷款余额清单领取申请资料。

2、借款人将申请资料交回中心。确认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后中心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二)签订贷款合同

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自筹资金到原贷款银行提前归还贷款本息。银行出具完清手续后,借款人携带相关资料与受托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签订合同后,借款人到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解除原银行贷款抵押手续,并办理与受托银行的贷款抵押登记手续。将权属登记中心出具的收件清单交到受托银行处,受托银行根据收件清单到权属登记中心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三)贷款发放

《房屋他项权证》办完后,中心按计划放款。

(四)贷款归还

借款人从划款的次月起按月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五)贷款完结

借款人完清贷款本息,受托银行将《房屋他项权证》返还借款人,借款人至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解除贷款抵押。

五、“商转公”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一)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资料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

(三)银行贷款合同(原件、复印件)

(四)银行余额表

(五)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六)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七)再交易房需提供房龄证明

(八)首套房或二套房承诺书

六、贷款相关规定

(一)贷款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

2、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3、个人信用良好且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市公积金中心或受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银行征信系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公积金贷款

1、贷款累计逾期15次以上(含15次);

2、贷款连续逾期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的;

3、贷款最近24个月有6次以上(含6次)的;

4、信用卡有严重逾期或有未结清呆账、坏账的。

(三)房屋首付成数认定标准

1、首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成。

2、第二套自住住房,如银行信用报告中无贷款余额,首付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成,贷款利率上浮10%;如银行信用报告中有贷款余额,首付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成,贷款利率上浮10%。

3、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公积金可贷额度月还款额的规定

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月还款额的计算公式为:月还款额≤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还款系数(0.5)-其他负债月还款额。借款人配偶无公积金的,按当年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收入标准计算。

(五)关于需提供担保人的规定

1、借款人无配偶的;

2、有逾期记录需提供担保人的;

3、异地贷款的;

4、其他情况需提供担保人的。

(六)关于担保人资格的规定

1、担保人须为家庭成员以外的第三人,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愿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对担保行为负责。

2、担保人须为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连续正常缴交公积金6个月以上),具有稳定的工资收入且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借款人月应还本息,无其他担保行为。

3、担保人年龄加借款期限不应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

4、担保人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担保人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中贷款无3次以上逾期记录)。

5、担保人夫妻双方须到场签订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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