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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放首笔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拿到这笔50万元的贷款后,我花几天时间,就整修了十几亩池塘,还购进了10多吨饲料,准备扩大中华鳖养殖规模。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帮了我大忙啊!”4月2日,汉寿县酉港镇晨阳村村民陈德友,向记者表达他获得贷款后的喜悦之情。经省农经局确认,这是我省发放的首笔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目前,省农经局正着手研究在全省推广这一“汉寿模本”。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拓宽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融资渠道,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汉寿县委、县政府及时贯彻这一惠农政策,召集农业、金融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县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人代表进行多次调研、讨论,于3月18日出台了《汉寿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在全省率先启动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据该县农村经营管理局局长王湘生介绍,只要申请人在金融机构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抵押物集中连片,粮食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种植经济作物或养殖水面在50亩以上,并在农经部门取得合法的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承包承受期在5年以上,就可以办理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这个办法一出台,受到广大农民欢迎。汉寿县龙阳镇、大南湖、聂家桥等地的种养大户,纷纷来到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咨询和办理抵押贷款业务。今年48岁的陈德友搞水产养殖有六七年了,曾四处筹资,想扩大养殖规模,但未能如愿。听说土地经营权可以抵押贷款,他马上报名,按规定办好了相关手续。3月20日,他用292亩水面10年经营权作抵押,贷到了50万元。 (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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