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亡,担保人需要替其偿还债务吗?
网友投稿• 2021-09-10 14:03:56 •阅读123
认为,担保人也称保证人,既然提供了担保,签订了担保合同,当债务人无法偿还贷款的时候,担保人就有替债务人偿还贷款的义务。
但也并不是说,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就马上需要担保人替其还债,因为根据《担保法》第28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物权法》第176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如果是向银行申请贷款的,那银行一般是要求有抵押物的,当债务人无力偿还贷款的时候,银行通过法院起诉,首先会拍卖处置抵押物,拍卖抵押物后能够还清贷款的,那担保人也不需要为债务人偿还贷款。如果拍卖抵押物后,仍然无法还清贷款,法院就会执行债务人和担保人的财产用于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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