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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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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烟台市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一、贷款申请条件

1.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及有效居留身份;

2.有相当于购买自住住房费用的商品房20%、二手房30%以上自筹资金;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同意出具有全部产权的房产证作抵押或有价证券作质押;

5.借款人必须及时、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缴交住房公积金不足一年、累计间断三个月的不予办理)。

二、申请贷款提供的资料

1.现房

(1)《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借款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预付购房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竣工验收合格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期房:

(1)《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借款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预付购房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5)《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抵押房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3.夫妻二人户口不在一起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另需提供单位出具单身证明(离婚证、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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