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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用价值论

效用价值论

正文  以物品满足人的欲望的能力或人对物品效用的主观心理评价解释价值及其形成过程的经济理论。它同劳动价值论相对立。在19世纪60年代前主要表现为一般效用论,自19世纪70年代后主要表现为边际效用论。   产生和发展 把商品交换的基础归结为物品效用的观点,在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和中世纪教会思想家托马斯·阿奎那的著作中已见端倪。这种观点同他们所处的阶级地位和以消费为特征的经济要求相吻合,也是当时商品生产和交换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的反映。   效用价值论在17~18世纪上半期资产阶级经济学著作中有了明确的表述和充分的发挥。英国早期经济学家N.巴本(1640~1698)是最早明确表述效用价值观点的思想家之一。他认为,一切物品的价值都来自它们的效用;无用之物,便无价值;物品效用在于满足人的欲望和需求;一切物品能满足人类天生的肉体和精神欲望,才成为有用的东西,从而才有价值。意大利经济学家F.加利亚尼效用价值论(1728~1787)是最初提出主观效用价值观点的人之一。他认为,价值是物品同人的需求的比率,价值取决于交换当事人对商品效用的估价,或者说,由效用和物品稀少性决定。资本主义商品交换关系的发展,是效用价值论在17~18世纪上半期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条件。   效用价值论在18世纪下半期和19世纪初期处于踏步不前状态。产业革命的实现和社会生产力的大发展,为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建立劳动价值论和以它为基础的理论体系创造了客观前提。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代表A.斯密和D.李嘉图在阐述劳动价值论过程中,对效用价值论作了有力的批判。在这一时期,尽管还有一些经济学家,如英国的罗德戴尔伯爵(1759~1839)和法国的J.-B.萨伊,仍然坚持效用价值观点,但他们并没有给这种理论增添新内容。   19世纪30年代后,在对抗古典经济学劳动价值论的背景下,逐渐出现了边际效用价值论。英国经济学家W.F.劳埃德 (1795~1852) 是这一理论的直接先驱者之一。他在1833年提出,商品价值只表示人对商品的心理感受,不表示商品某种内在的性质;价值取决于人的欲望以及人对物品的估价;人的欲望和估价会随物品数量的变动而变化,并在被满足和不被满足的欲望之间的边际上表现出来。他实际上区分了总效用和边际效用这两个概念,而且暗示物品价值取决于边际效用。与此同时,爱尔兰经济学家 M.朗菲尔德 (1802~1884)也发表了类似观点。他认为,物品市场价格总是由能够引起实际购买的最低程度需求强度来调节的。   德国经济学家H.H.戈森(1810~1858)是边际效用论的主要先驱者。他在《论人类交换规律的发展及由此而引起的人类行为规范》(1854)中,重申了效用价值论,同时提出了人类满足需求的三条定理(后来被称为“戈森定理”),从而为边际效用价值论奠定了理论基础。这三条定理是:①欲望或效用递减定理,即随着物品占有量的增加,人的欲望或物品的效用是递减的。②边际效用相等定理,即在物品有限条件下,为使人的欲望得到最大限度满足,务必将这些物品在各种欲望之间作适当分配,使人的各种欲望被满足的程度相等。③在原有欲望已被满足的条件下,要取得更多享乐量,只有发现新享乐或扩充旧享乐。   边际效用价值论完成于 19世纪 70年代初。1871年,英国经济学家W.S.杰文斯在其《政治经济学理论》中提出了“最后效用程度”价值论;同年,奥地利经济学家C.门格尔在其《国民经济学原理》(1871)中提出了类似的理论;1874年,法国经济学家L.瓦尔拉斯在其《纯粹政治经济学纲要》(1874~1877)中,提出了“稀少性”价值论。这三人各自独立地提出了自己的理论,他们同是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创始人。   19世纪80~90年代,边际效用论的发展形成为两个支流,一是以奥地利学派为代表的心理学派,一是以洛桑学派为代表的数理学派。奥地利学派以门格尔和他的两个继承者F.von维塞尔和E.von柏姆-巴维克为代表。洛桑学派以瓦尔拉斯和他的继承者V.帕累托为代表。杰文斯和洛桑学派一起通常被看作数理经济学派的代表。在社会主义革命运动蓬勃发展,马克思主义广泛传播的新历史条件下,边际效用论者的矛头愈益指向马克思主义。   边际效用价值论 边际效用论者从人对商品效用的主观心理估价引出价值,并且认为价值量取决于边际效用量,即满足人的最后的亦即最小欲望的那一单位商品的效用。边际效用一词,由维塞尔所首创。边际效用论者认为,价值纯粹是一种主观心理现象,“价值既不是附属于财货之物,也不是财货应有的属性,更不是它自身可以独立存在的。经济人所支配的财货,对其生命与福利,必具有一定的意义。价值就是经济人对于财货所具有的意义所下的判断。因而它绝不存在于经济人的意识之外。”(门格尔:《国民经济学原理》)   边际效用论者认为,价值起源于效用,又以物品稀缺性为条件,效用和稀缺性是价值得以出现的充分条件。因为只有在物品相对于人的欲望来说稀缺的时候,才构成人的福利(甚至生命)的不可缺少的条件,从而引起人的评价即价值。   边际效用论者认为,价值尺度是边际效用,而边际效用的出现是人的享乐定理即“戈森定理”发生作用的结果。按照欲望递减定理,人对物品的欲望会随欲望的不断被满足而递减;如果物品数量无限,则欲望可得到完全满足即达到欲望饱和状态,这意味着欲望强度递减到零,从而满足该欲望的物品效用(价值)也完全消失。然而,数量无限的物品只限于空气、阳光和泉水等少数的几种(此所谓“自由物品”),除此而外的大多数物品的供给量是有限的(此所谓“经济物品”)。在供给量有限的条件下,人不能不在欲望达于饱和前的某一点放弃他的满足;如果涉及的欲望不止一种(这是通例),按照戈森的边际欲望相等规律,为取得最大限度满足,务必把数量有限的物品在各种欲望之间作适当的分配,使各种欲望被满足的程度相等,这样,各种欲望都要在达到完全满足之前的某一点中止下来。这个中止点上的欲望,必然是一系列递减的欲望中最后被满足的最不重要的欲望,它处在被满足和不被满足的边沿上,这就是边际欲望;物品满足边际欲望的能力就是边际效用,它必然是物品一系列递减效用中最后一单位所具有的效用,即最小效用。因为只有这个边际欲望和边际效用最能显示物品价值量的变动,即随物品数量增减而发生的相反方向的价值变动,所以,边际效用能够作为价值尺度。   边际效用论者断言,不能直接满足人的欲望的生产资料的价值,由它们参与生产的最终消费品的边际效用决定。维塞尔在生产三要素论基础上,将这个论点发挥为一种“归属论”。根据这一理论,各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和资本)都具有生产力即创造价值的能力;生产要素的不同组合可以产生不同的效用(价值);据此,便可列出表示不同组合带来不同效用的方程式;在方程式数目等于未知数(生产要素)数目的条件下,便可计算出各生产要素的“生产性贡献”,即应归属于它的份额。维塞尔的归属论是生产论和分配论的综合。   市场价格论 边际效用论者用主观价值论和供求论来说明市场价格的形成和决定,认为物品市价是供求双方对物品主观评价达于均衡的结果。不过,依照分析条件和分析方法的不同,他们的价格论又有局部均衡和一般均衡之分。如果假定其他商品价格不变,则某一商品市价只由该商品供求双方的主观评价来调节,并由能使供求达于均衡的边际评价来决定,这属于局部均衡分析,杰文斯和奥地利学派代表者的价格论即是如此。如果考察所有商品在相互影响和制约条件下的价格决定,则各商品的价格之比应等于它们的稀少性(即边际效用)之比,这属于一般均衡分析,瓦尔拉斯的价格论就是如此。   帕累托师承瓦尔拉斯,但他又以效用序数论和无差异曲线方法,修正和发展了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分析。帕累托认为,痛苦与快乐不能从数量上加以计量,不能用1、2、3、4、…这样的基数表示出来;但人们日常在不同物品组合之间进行选择的事实证明,物品满足欲望的能力的大小是可相互比较的,并可用第 1、第2、第3、第4、……这样的序数来表示,而这对于决定经济均衡条件来说也就够了。因此,帕累托抛弃了基于效用基数论的效用函数,而采取了基于效用序数论的指数函数,并以无差异曲线表示之。在此基础上,他进而提出了一种据说适用于一切经济活动(不限于价格决定)的最普遍的均衡分析,即认为一切经济活动都可归结为人的爱好和满足这种爱好时所遇到的障碍之间对立的产物。爱好意谓人的主观欲望,它是行为的动力。障碍意谓在人满足欲望时可能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限制。帕累托认为,当人的爱好所引起的变动中途受到某种障碍的限制时,均衡就出现了。   无差异曲线是帕累托从英国经济学家F.Y.埃奇沃思(1845~1926)所提出的契约曲线引伸出来的。埃奇沃思在《数理心理学:论数学在精神科学中的应用》(1881)一书中,曾以“契约曲线”说明“劳动与工资”在市场上交易的条件。帕累托把这个曲线略加修改,用在消费者选择行为上,表示两种商品不同数量的组合对消费者所提供的享乐量是相等的。例如:对某消费者来说,面包和酒的下列各单位组合所提供的共同效用可以是相等的:
面包    1.6  1.4  1.2  0.6  …
酒     0.7  0.8  0.9  1.8  …
这个可以无限扩展的系列被称为无差别系列,把这个系列标在坐标图上,便可得到无差异曲线。图中x轴表示面包,y轴表示酒。无差异曲线L1上每一点所表示的面包和酒的共同效用相等。另一条无差异曲线L2所表示的效用高于L1曲线,但L2曲线上任一点所表示的面包和酒的共同效用同样是相等的、无差异的。帕累托认为,无差异曲线既显示了物品满足人的欲望能力的大小,又避开了效用的计量,因此是一个更合用的分析工具。由帕累托所提出的效用序数论和无差异曲线方法,后来被J.R.希克斯(1904~ )等人所发挥,而效用基数论则由A.马歇尔等人所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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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 一般效用价值论的主要错误在于,将商品的价值混同于使用价值或物品效用,抹煞了商品价值范畴所固有的社会历史性质;将商品交换的必要条件混同于商品交换的基础,无视交换比例的确定有赖于不同使用价值中包含着某种共通物这一事实。   马克思在批判效用价值论的同时,对效用的性质及其经济意义作了科学的分析。他驳斥了某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关于使用价值没有任何作用的说法。马克思指出,构成财富物质内容的、不反映社会生产关系的物品有用性或效用法,不属于政治经济学的范围,然而,“使用价值一旦由于现代生产关系而发生形态变化,或者它本身影响现代生产关系并使之发生形态变化,它就属于政治经济学的范围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第411页)。马克思对效用的研究是从分析一定的经济结构得出的,而且随着他的整个理论分析的展开而逐步深入,成为他对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运动规律分析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关于效用的经济作用,马克思认为,它固然不能起价值的作用,但除此以外,它起着重要作用。例如: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和表现形态;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价值的源泉;使用价值是资本流通过程的重要条件;使用价值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也起着重要作用;供给与需求调节市场价格的波动;社会对使用价值的需求是决定商品市场价值的前提条件等。马克思的分析对进一步研究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需求的性质、作用和运动规律,具有指导意义。   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出现和发展,反映了资产阶级经济学的进一步庸俗化。这种理论把商品价值这个客观的社会历史范畴歪曲成主观的个人心理范畴,完全割断了商品价值同劳动之间的联系,抹煞了价值本身所固有的物质内容。边际效用论者企图以边际效用作为价值尺度,但边际效用本身是一种主观心理现象,无法从数量上加以计量,不可能成为价值尺度,效用基数论和序数论的分歧也证明了这一点。但序数论者企图避开效用的计量也是徒劳的,因为效用程度的高低仍应以效用计量为前提。边际效用论者把生产资料价值归结为消费品的边际效用,违背了商品价值的形成和转移的真实过程,在实践上也行不通。归属论企图为这个论点提供证明,但它不过是在主观价值论的错误上,又加进了庸俗的生产三要素论的错误。边际效用论者的市场价格论是主观价值论和庸俗的供求价值论的综合,它用对商品交换关系的表面现象和数量关系的描述,代替了对价格范畴及其客观运动规律的研究,并企图制造一种假象,似乎自由竞争资本主义制度,是一种能使每个人追求并得到最大限度满足的均衡制度。   边际效用价值论是现代资产阶级经济学一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在这个理论中的主观心理分析法、边际分析法、局部均衡和一般均衡分析,以及对数学方法的运用等,仍被当代资产阶级经济学流派所广泛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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