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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支持香港科技创新 四所香港大学可独立申请人类遗传资源出境来港

  香港的科技创新事业正在得到中央政府越来越多的支持与帮助。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在被严格管控的“中国人类遗传资源出境”领域,香港已获得国家监管部门支持进行试点,在试点政策框架内,目前有四所香港大学可独立申请中国人类遗传资源出境来港用于科研工作。这被业界视为对香港生物医药研究领域的重要支持手段之一。

  6月30日下午,国家主席前往香港科学园考察。指出,近年来,在中央支持下,香港发挥自身优势,在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创科产业发展等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特别行政区政府要把握时代发展大势,把支持创新科技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发挥好科技创新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7月14日,香港立法会召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事宜小组委员会会议。香港特区政府向该次会议提交了两份文件:《香港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概况》(以下简称“《概况》”)和《粤港澳大湾区(包括前海)的法律服务发展》,用以阐述香港特区政府推进大湾区建设的相关工作。

  《概况》中披露,至今已有四所香港的大学在内地设立的分支机构被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列入试点单位,可独立申请人类遗传资源出境来港进行科研工作。科技部是中国人类遗传资源出境工作的监管和审批部门。

  人类遗传资源是可单独或联合用于识别人体特征的遗传材料或信息,是开展生命科学研究的重要物质和信息基础,是认知和掌握疾病的发生、发展和分布规律的基础资料,是推动疾病预防、干预和控制策略开发的重要保障,目前已成为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战略性、公益性、基础性资源。

  在中国内地,人类遗传资源出境被严格管控。2019年7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颁布实施。2022年3月,科技部就《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不得向境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

  一位生物医药领域的科研人员告诉记者,在很长时间内,香港、澳门的大学或研究机构被认定为境外机构,不能独立提出出境申请,要以内地机构的名义提交出境申请。“长期以来,港澳科研机构开展相关研究,都是与内地机构合作的方式,以符合监管部门的规定。”他说。

  2019年,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出台多项惠港惠澳新措施。其中一项是“放宽内地人类遗传资源过境港澳的限制”。新政策配合在香港科学园建设中的“医疗科技创新平台”,进一步推动香港医疗科技的发展。

  了解情况的人士表示,为落实上述政策,科技部提出,香港的大学和科研机构在内地设立的分校、医院或分支机构如能符合特定条件,可列为试点单位,独立申请人类遗传资源出境来港。不过,此后试点的执行情况未对外详细披露。

  生物医药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近年来,香港生物、生命科技领域的科研水平较高,研发以及商业化应用蓬勃发展。香港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均有相关专业和研究项目,不少在国际排名中位于前列。

  在对香港科学园的香港神经退行性疾病中心进行考察时,听取了中心研究团队在阿尔茨海默病诊断治疗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勉励大家再接再厉,在攻坚克难中追求卓越,创造更多引领世界潮流的科技成果。

  上述生物医药界的人士表示,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风险投资基金活跃,为生物医药和生命科技领域项目的研发和孵化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人类遗传资源是开展该领域研究、研发工作的重要基础性资源,内地提供实质性支持,对于香港而言是重大利好。

  人类遗传资源出境只是近年来内地对香港科技创新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的缩影,基础学科研究、前沿科技研发逐渐成为内地和香港合作的新增长点,也是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竞争力所在。

  《十四五规划纲要》首次将深港河套纳入粤港澳大湾区四个重大合作平台之一。香港特区政府表示,这充分反映了中央对香港创科的重视,而大湾区建设正好为香港提供一个融入国家创科发展的最佳平台。

  香港特区政府在《概况》中表示,目前,香港和深圳两地政府正全力合作发展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以实践“一国两制”“一区两园”,发挥港深强强联手的优势。两地政府也推出“联合政策包”,提供便利人才及科研资源流动、开设业务等方面的支援措施。

  《概况》还披露,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及不同省市已经批准了超过7.6亿港元的资金,用以支持香港的大学和科研机构进行科研项目研究或建立实验室。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日前指出,新一届特区政府会持续投资创科,全面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展望将来,港深创科园与新田/落马洲一带将成为新田科技城,深化港深创科合作。香港科学园深圳分园将于今年下半年分阶段投入服务,并设立“大湾区创科飞跃学院”和“大湾区创科快线”,培育初创人才及支援科技企业走向全球。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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