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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完善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的“四梁八柱”

5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指出,力争到2025年,上海基本建成资产管理领域要素集聚度高、国际化水平强、生态体系较为完备的综合性、开放型资产管理中心,打造成为亚洲资产管理的重要枢纽,迈入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城市前列。

建设全球资产管理中心的具体目标包含四个维度:一是吸引专业化、国际化、创新型资产管理机构和人才,成为机构和人才的“集聚地”;二是构建市场与监管良性互动、资产管理与金融科技有机结合的创新机制,成为产品和服务“创新地”;三是提高金融市场和资产管理行业开放水平,打造跨境金融资源配置的中心节点,成为市场和资金“交汇地”;四是推动市场主体、行业自律、金融监管、政府服务等形成合力,共同加强投资者教育和权益保护,成为环境和服务“新高地”。

《意见》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上海打造全球资产管理中心的愿景。我们认为,市场主体、产品创新和资产配置是未来上海作为全球资产管理中心的三大支柱,而开放、人才和服务是实现建设全球资产管理中心的三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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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体、产品创新和资产配置是三大支柱

打造全球资产管理中心,需要集聚行业领先、有影响力的行业主体,需要提供多样化、创新型的金融和非金融服务,也需要满足客户群个性化、多元化的资产配置需求。有了这三大支柱,上海作为全球资产配置中心的基础才能打得牢、立得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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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力度集聚行业领先的机构主体

《意见》指出,不仅要吸引成熟的行业主体实现“集聚”,而且要培育新型的资产管理机构。二者合力一方面可以吸引更多优秀的行业机构来上海发展,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形成与时俱进的资产管理行业体系,提升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的国际竞争力。

吸引机构入驻方面,《意见》指出要积极引入银行理财、保险资产管理、金融资产投资等机构及其专业子公司;支持证券、基金、信托、期货等机构及其专业子公司落户;吸引私人银行、家族信托、基金销售等资产管理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率先在上海独资、合资设立证券、基金、养老金管理等机构,合资设立理财公司,设立投资研究、销售运营、合规风控等平台;集聚各类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

培育新型资产管理机构方面,则是探索设立支持中小资产管理机构发展的种子基金;鼓励成立股权转让受让基金;加强资产管理机构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等资产管理机构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拓展境内外业务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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