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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两权”抵押贷款要点 全攻略带你看

网3月29日讯,继扫除试点地区“两权”抵押贷款法律障碍之后,央行会同相关部分联合印发《乡村承揽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民住宅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

一起来看看,“两权”抵押都有哪些要点?

1.“两权”抵押文件适用于291个试点县

2015年底,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县级行政区进行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在天津市蓟县等59个县级行政区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此次两个文件的适用地区仅限于上述区域。

2.什么样的农地、农房(宅基地)允许抵押贷款

先说农地,通过家庭承包方式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通过合法流转方式获得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的农户及农业经营主体,均可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

农户须满足4个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用于抵押的承包土地没有权属争议;依法拥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方已明确告知发包方承包土地的抵押事宜。

如为农业经营主体,除上述条件外还需满足两点:征得承包方同意,并已与承包方或者经承包方书面委托的组织或个人签订了合法有效的经营权流转合同,或依流转合同取得了土地经营权权属确认证明,且已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了土地租金。

至于农房或宅基地,除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抵押物没有权属争议并持有政府部门权属证明,未列入征地拆迁范围,征得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这些基本条件外,还要证明借款人有其他长期稳定居住场所。以共有农民住房抵押的,还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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